9月10日,谯城区纪委“谯城清风”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近日,经谯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谯城区供销社现金会计李淑云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9月9日下午,谯城区纪委监察局“谯城清风”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2015年9月8日,经谯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谯城区淝河中心小学副校长郭宾等8人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这8人分别是:
1、淝河中心小学副校长郭宾;
2、淝河中心中学校长、淝河中心小学全面工作负责人李林;
3、淝河中心中学副校长兼会计桑海宾;
4、淝河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冯永付;
5、淝河中心小学副校长兼会计毛广东;
6、淝河中心小学教师丰淑侠;
7、淝河中心小学报账员孙修华;
8、淝河中心小学教务副主任任怀申。
柴永军任淝河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新村建设、土地复垦、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事宜上,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并收受他人钱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谯城区纪委研究决定,并报区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柴永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款等款项265.74万元,上缴财政,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