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部署,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特编制本规划。
一、农业现代化建设成效显著
二、农业现代化发展挑战加大
三、农业现代化条件更加有利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仍处于补齐短板、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遵循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加快发展动力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发展结构优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一、战略要求
二、指导思想
三、基本原则
四、发展目标
专栏1“十三五”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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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年均增速 | 指标属性 |
粮食供给保障 | 粮食(谷物)综合生产能力(亿吨) | 5 | 5.5 | 〔0.5〕 | 约束性 |
小麦稻谷自给率(%) | 100 | 100 | - | 约束性 | |
农业结构 | 玉米种植面积(亿亩) | 5.7 | 5 | 〔-0.7〕 | 预期性 |
大豆种植面积(亿亩) | 0.98 | 1.4 | 〔0.42〕 | 预期性 | |
棉花种植面积(万亩) | 5698 | 5000 | 〔-698〕 | 预期性 | |
油料种植面积(亿亩) | 2.1 | 2 | 〔-0.1〕 | 预期性 | |
糖料种植面积(万亩) | 2610 | 2400 | 〔-210〕 | 预期性 | |
肉类产量(万吨) | 8625 | 9000 | 0.85% | 预期性 | |
奶类产量(万吨) | 3870 | 4100 | 1.16% | 预期性 | |
水产品产量(万吨) | 6699 | 6600 | -0.3% | 预期性 | |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 28 | >30 | 〔>2〕 | 预期性 | |
渔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 10 | >10 | - | 预期性 | |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 2.2 | 2.4 | 〔0.2〕 | 预期性 | |
质量效益 | 农业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3 | >4.7 | >9.4% | 预期性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 - | - | >6.5 | 预期性 |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 | 97 | >97 | - | 预期性 | |
可持续发展 | 耕地保有量(亿亩) | 18.65 | 18.65 | - | 约束性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54 | 56 | 〔2〕 | 约束性 |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32 | >0.55 | 〔>0.018〕 | 预期性 | |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 35.2 | 40 | 〔4.8〕 | 约束性 | |
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 36.6 | 40 | 〔3.4〕 | 约束性 | |
农膜回收率(%) | 60 | 80 | 〔20〕 | 约束性 | |
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60 | 75 | 〔15〕 | 约束性 | |
技术装备 |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亿亩) | 9.88 | >10 | 〔>0.12〕 | 预期性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56 | 60 | 〔4〕 | 预期性 |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63 | 70 | 〔7〕 | 预期性 | |
规模经营 | 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 | 30 | 40 | 〔10〕 | 预期性 |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 | 54 | 65 | 〔11〕 | 预期性 | |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 | 45 | 65 | 〔20〕 | 预期性 | |
支持保护 | 全国公共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总额(亿元) | 17380 | >17380 | - | 预期性 |
农业保险深度(%) | 0.62 | 0.9 | 〔0.28〕 | 预期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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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农业现代化的第一动力,必须着力推进供给创新、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更健康、更可持续的增长动力。
一、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二、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提高技术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专栏2创新强农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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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农机具存放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完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及续建配套、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实施田间渠系、“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国家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建立耕地质量大数据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参与) (二)现代种业建设工程。 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种质资源库(圃)。建设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改善育种科研、种子生产、种业监管等基础设施条件,建成一批品种测试站、种畜禽及水产良种场。加强种子质量检测、进境种苗和种用动物检疫能力建设。(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参与) (三)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建设,改善200个农业重点实验室创新条件,提升200个国家农业科学观测站基础设施水平,建设200个现代化科学实验基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创建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1万家左右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部、科技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四)智慧农业引领工程。 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建成1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省、1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100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到2020年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建设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改造升级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建设基于卫星遥感、航空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五)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 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养殖场和屠宰场标准化改造,改善养殖和屠宰加工条件,完善粪污处理等设施,推进循环利用。建设300个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示范县,促进种养业绿色发展。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生物质燃气提纯利用及有机肥加工设施,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
协调是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必须树立全面统筹的系统观,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区域统筹、主体协同,加快形成内部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农业产业布局,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整体跃升。
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促进区域农业统筹发展
三、推动经营主体协调发展
专栏3协调惠农重大工程 |
(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开展“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农村产业融合领军企业,培育一批产业融合先导区。改善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条件,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及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打造15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创建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产业化示范基地、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现代青年农场经营者、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参与) |
着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绿色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化,补齐生态建设和质量安全短板,实现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
一、推进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
(一)严格保护耕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研究探索重大建设项目国家统筹补充耕地办法,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国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别)以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参与)
(二)节约高效用水。在西北、华北等地区推广耐旱品种和节水保墒技术,限制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在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水资源开发过度区等重点地区加快实施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善雨水集蓄利用等设施。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增强农民节水意识。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大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水利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等部门参与)
(三)加强林业和湿地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搞好天然林保护,确保“十三五”末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开展湿地保护和恢复,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继续推进退耕还林、退耕还湿,加快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国家林业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部门参与)
(四)修复草原生态。加快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全面实施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推进退牧还草、退耕还草、草原防灾减灾和鼠虫草害防治等重大工程,建设人工草场和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扩大舍饲圈养规模。合理利用南方草地资源,保护南方高山草甸生态。(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参与)
(五)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建立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恢复性保护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严格保护中华鲟、长江江豚、中华白海豚等水生珍稀濒危物种。促进渔业资源永续利用,扩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模,建设人工鱼礁、海洋牧场。建立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加强渔业资源调查,健全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实施渔业生态补偿。(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参与)
(六)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建设一批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和保存体系,开展濒危动植物物种专项救护,遏制生物多样性减退速度。强化外来物种入侵和遗传资源丧失防控。(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质检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参与)
二、强化农业环境保护
(一)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集成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等施肥模式,集成应用全程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发展装备精良、专业高效的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力争到“十三五”末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业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二)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广污水减量、厌氧发酵、粪便堆肥等生态化治理模式,建立第三方治理与综合利用机制。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整个链条的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应用,率先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健全农田残膜回收再利用激励机制,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的地膜,率先在东北地区实现大田生产地膜零增长。(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三)强化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推广应用低污染、低消耗的清洁种养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控制华北等地下水漏斗区用水总量,调整种植结构,推广节水设施。综合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严格监测产地污染,推进分类管理,开展修复试点。扩大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规模,在重金属污染区、地下水漏斗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参与)
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提升源头控制能力。探索建立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电子追溯码监管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推广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兽药,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农业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参与)
(二)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加快构建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实施农业标准制修订五年行动计划。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深入推进园艺作物、畜禽水产养殖、屠宰标准化创建,基本实现全国“菜篮子”产品生产大县规模种养基地生产过程标准化、规范化。(农业部、质检总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参与)
(三)提升品牌带动能力。构建农业品牌制度,增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影响力,有效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打造一批知名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合作社品牌和农户品牌。(农业部牵头,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参与)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启动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全国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强化风险评估,推进口岸动植物检疫规范化建设,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农业部、质检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参与)
(五)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农产品追溯制度,建设互联共享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获证企业、农业示范基地率先实现可追溯。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农产品生产者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专栏4绿色兴农重大工程 |
(一)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水土资源保护。加强重点区域耕地保护,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示范区、西北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南方酸性水稻土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发展节水农业,加快实施东北节水增粮、西北节水增效、华北节水压采、南方节水减排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2.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新一轮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工程。稳定扩大退牧还草范围,合理布局草原围栏和退化草原补播改良,开展毒害草、黑土滩和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加强长江中上游、黄河沿线及贵州草海等自然湿地保护,综合治理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在粮食主产区营造农田防护林网,提升防护林体系综合功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牵头,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3.水生珍稀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建设中华鲟产卵场、救护中心、保种中心,江豚迁地保护区,以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繁育中心、遗传基因库,建设一批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参与) 4.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示范。在种养密集区域,创建一批示范县,完善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田残膜回收再利用设施,探索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改善动物疫病控制净化设施,强化外来动植物疫病虫害和有害生物查验截获、检测鉴定、除害处理、监测防控体系建设。建设草原生物灾害监测点、草原火灾监测点和草原固定监测点,完善区域性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站、防火站和雪灾防灾设施,加强草原火险预报预警。完善区域性渔船避灾设施,建设一批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二级渔港、避风锚地及内陆渔港。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快速救援、维修和作业实时监测能力。建设森林防火大型装备队伍、风力灭火机械化队伍、以水灭火机械化队伍。(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牵头,财政部等部门参与)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 强化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省级监管指挥调度中心和县级追溯点。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改善监管条件。建设50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50家主产区实验站。(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
开放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双向开放、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着力加强农业对外合作,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农业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一、优化农业对外合作布局
专栏5农业对外合作重点领域 |
粮食产业:示范生产基地以及粮食仓储、加工物流。 经济作物产业:大豆、天然橡胶、糖料、棕榈油、棉花、剑麻和茧丝绸生产、加工物流。 畜牧产业:畜禽养殖、加工物流。 渔业产业:远洋捕捞、水产养殖以及渔业码头、加工厂、冷库等远洋渔业配套服务。 农产品仓储物流业:农产品港口码头、仓储和物流。 农机装备产业:先进适用农机设备生产、维修、保养以及大型农机装备研发。 农资产业: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 森林产业: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木材加工。 |
二、提升农业对外合作水平
三、促进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
专栏6开放助农重大工程 |
(一)农业对外合作支撑工程。 支持农业对外合作企业在境内外建设育种研发、加工转化、仓储物流、港口码头等设施。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扬帆出海”培训,打造农业企业家、技术推广专家、研究学者、行政管理人员、国际组织后备人才等五支队伍,建立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储备库。(农业部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二)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工程。 选择一批特色鲜明、技术先进、优势明显的农产品出口大县,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精通国际规则、出口规模大的龙头企业。(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等部门参与) |
共享是农业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着力构建机会公平、服务均等、成果普惠的农业发展新体制,让农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体面。
一、推进产业精准脱贫
二、促进特殊区域农业发展
三、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专栏7共享富农重大工程 |
(一)特色产业扶贫工程。 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实施电商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确保到2020年3000万以上贫困人口脱贫。对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 (二)农民收入倍增行动。 支持农民依托特色产业增收、规模经营增收、加工增值增收、功能拓展增收、节本降耗增收、转移就业增收,重点加大对低收入农户的支持,确保2020年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农业部牵头,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参与) |
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
一、完善财政支农政策
二、创新金融支农政策
三、完善农业用地政策
四、健全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农业部牵头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机制,统筹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规划任务的组织落实、跟踪调度、检查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国内外市场形势,适时完善规划目标任务。各省(区、市)要建立规划落实的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农业现代化工作。(农业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二、逐级衔接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任务。各省(区、市)要按照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地区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或实施方案,落实规划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的任务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农业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三、完善考核机制
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级评价各地农业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发布评价结果。根据各地实际,探索将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等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农业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
四、强化法治保障
依法构建现代农业治理体系,加快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集体与农民权益、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立法修法工作。强化普法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贯彻农业法律知识,增强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善执法条件,建设执法信息化平台和指挥中心,促进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农业部、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中央农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参与)[1]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6年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精简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以深化改革更大释放市场活力;决定简化外资企业等审批管理,营造扩大开放的更好环境;通过《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促进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会议指出,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一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要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依靠科技创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三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电子商务、创意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四要实施绿色兴农重大工程,严格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等使用管理,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五要加大支农惠农富农力度,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社会资本市场化投入渠道,优化农业补贴政策,创新信贷、保险等支农措施,大力扶持农村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六要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因地因城施策,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
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也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出了明确部署。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201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超过52%,农业物质装备技术水平显著提升。
但是也要看到,农业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我国农业产业大而不强,农产品多而不优,一二三产融合不深;农业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现代设施装备应用不足,科技支撑能力仍然不强;农业经营规模偏小、主体素质偏低,千家万户的小农户生产经营方式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竞争要求,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亟待提高。
面对农业现代化进程面临的诸多瓶颈,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六大部署: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依靠科技创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电子商务、创意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实施绿色兴农重大工程,严格化肥、农药、饲料添加剂等使用管理,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支农惠农富农力度,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社会资本市场化投入渠道,优化农业补贴政策,创新信贷、保险等支农措施,大力扶持农村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促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相辅相成,强化地方主体责任,因地因城施策,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农业部将把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十三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抓手,加快建成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