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中国独有的文词。农繁体字“農”,上边一个“曲”,下面一个“辰”,曲能屈能伸,辰披星戴月,含义是指披星戴月、拿起锄头到田地劳动的人。能屈能伸,是农民拿起锄头锄地的动作表述,指农民为了生存,任劳任怨,不怕辛苦的勤劳精神。
农民代表最基层的劳动人民,这些劳动人民仅靠一双勤劳的手,即养家生活过日子,因农民常年在田地中劳动,锻炼出一中坚韧不拔的韧性,这种韧性能使他们在极度恶劣环境下生存。当然常年在田地中劳作,很少接触外面的社会,憨厚是对农民最好的评价。
农民向往衣食无忧美好的生活,但因农民身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也只能忙碌于田间地头。农民容易接受外界的新生事物,是社会发展的新动力,但农民天然的憨厚,也容易被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所左右,很容易被小人利用或欺骗,当然农民受欺凌、无奈之举之后,也会做出惊天举动的事。
历史上让农民激情澎湃的事屡屡发生,如秦末时期陈胜吴广的大泽乡起义。项羽、刘邦灭秦之战。王匡、王凤组织的绿林山农民起义。樊崇以泰山为根据地组织的农民起义。以张角领导的全国性黄巾军农民起义。还有近代有李自成领导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等等,这些农民起义军声势浩大,在各自的朝代都有对当时社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对农民的生存环境起到短时间改善,当然也有推翻旧体制,建立新体制的成功案例如汉高祖刘邦,明太祖朱元璋。
秋收起义1927年9月9日,是有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在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领导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农民武装起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支建制军队即中国工农红军,中国工农红军的建立,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的弱势农民,走向胜利的真实案例,这就是坚韧不拔、能屈能伸的农民精神。
把维护工人和农民合法权利,以法定的形式写入国法,在我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工人”一词是从西方国家传入我国,是近200多年以西方工业革命后出现的新名词,是代表西方为工业工作的劳动者,这些劳动者是依据工业劳动报酬得以生存,我国工业发展也是最近几十年的事情,我国工人当然也包括近十多年来城市化建设中的建筑工人,这些工人大部分是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农民,一旦工业转移,这些工人就会失去工业劳动,返回到农村,从事农业工作,因此在我国其实并没有工人一说,都是农民,因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工人也可以理解为农民,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农民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农民是国家的主人,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对农民最好的评价。
除了宪法赋予农民身份资格以外,怎样更具体的体现出农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历届国家领导人孜孜追求的目标。坚持道路自信是体现农民主人翁地位的有效形式。“我们国家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这是习主席给13亿中国人的庄严承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走农村农民集体化道路,走农民合作、抱团发展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部农民合作、抱团发展的、维护农民合作社发展权益的法。这部法律的出台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民合作社大发展,为走社会主义道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