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农村基层党组织

 

亳州市谯城区农村基层党组织

建设标准(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乡镇党委、村党支部(总支、党委),村级党组织所属党组织参照适用。

二、党的组织设置

3.乡镇党组织:乡镇设立党的委员会,乡镇机关、站所根据党员人数、工作需要及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等设置党组织。

4.村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5.功能型党组织:依托农村社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组织、农民工聚居地等设立功能型党组织,确保应建尽建。

6.流动党组织:积极依托驻外办事处、服务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在流动党员集中地建立党组织,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7.支部建在微信上:打造“互联网+党建”新模式,建设智慧党建“红色家园”,实现创建“微信党支部”全覆盖。区级组建Ⅰ级党建微信群,成员为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和乡镇党建微信群管理员;乡镇组建Ⅱ级党建微信群,成员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党建微信群管理员,组建Ⅱ级流动党员微信群,成员为乡镇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和外出流动党员;村组建Ⅲ级党建微信群,对本级党组织所有党员覆盖率不低于60%,对外出流动党员的覆盖率不低于80%。党建微信群运行规范,切实发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反映诉求、大事决策、凝聚民心等作用。

8.数字化阵地建设:加强数字化阵地终端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村党组织要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员,每天对终端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严禁擅自拔掉电源、断开网络等损坏终端设备的行为。实现“掌上微效能”,持续推进村干部“走读”专项治理和工作实绩效能督查,保障村干部坐班制、网上办事大厅等工作落实,实现“上班村务有人办,下班村部有人管”。

9.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成立或撤销,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所有基层党组织,都要明确有负责主管的上级;跨村跨乡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中建立的党组织,原则上谁批准谁主管,或由区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10.设置调整:每年12月20日前对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11.纪检机构:乡镇党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村级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2.村级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群团、集体经济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三、班子队伍建设

13.班子职数: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职数一般7至9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党支部一般3至5人,党总支、党委一般5至7人。提倡村“两委”正职一人兼、“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原则上5000人以上的村,“两委”班子职数为7人,5000人以下的村5人。对于规模特别大、村务管理任务非常繁重的村,经区委研究同意后,可以适当突破,但最多不得超过9人。

14.班子任期:乡镇党委任期为5年,村党支部(总支、党委)任期为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5.选任标准:乡镇党委书记符合“一好四强”要求,村党组织书记符合“三有三带”要求。乡镇党委书记“一好四强”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村党组织书记符合“三有三带”是指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

16.选任原则:实施村干部专职化管理,选任村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村干部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在50周岁以下,留任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新进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留任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年满60周岁的村干部,一般不再继续任职。

17.骨干队伍:软弱涣散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实现全覆盖;乡镇配强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和1名组织干事,村可根据实际,配备副书记,配齐组织委员;深化村民组长活力工程,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保障力度,落实报酬待遇,提倡党小组长兼任村民组长。

18.后备人才:制定村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采取“四荐两评一考”工作法,建立村级干部后备库,实行定期考核,落实跟踪培养管理措施。“四推”即是个人自我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两评”即是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对后备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一考”即是乡镇对后备干部进行组织考察。原则上,村正职后备干部按1:2选拔,村“两委”其它成员按1:1选拔。村“两委”班子出现缺额时,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中选拔任用。

19.严格问责:建立健全不胜任村干部约谈、调整、处置机制。村干部届内因违规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换届时一般不再继续提名任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不得再续用,且不得享受离职生活补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20.自身建设:乡镇党委每月至少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乡镇党员干部每人每年参加各类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523”工程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区级以上集中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村干部名村挂职、学历教育、双技培训等工作扎实开展。班子思想政治、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建设制度健全。

四、党员教育管理

21.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村党组织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实施发展党员“空白村”备案监管制度,连续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书记予以免职。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22.优化党员结构: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注重在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现有优秀人员、外出农民工,尤其是35岁以下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

23.严把党员入口:实行入党志愿书编号化管理和乡村干部亲属发展党员备案制度。推行基层党委组织委员列席支部发展党员会议制度。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各基层党支部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以写实的方式,据实对其在发展党员期间的各个阶段、环节进行记录,一人一档。

24.党员教育培训:加强乡镇党校建设,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60岁以下党员普遍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致富技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有年度、月度播放计划;乡镇有1个以上学用示范基地;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亳州组工微信和中共亳州市谯城区委组织部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10%、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

25.党费缴纳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基层党委每半年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党总支(支部)每季度向所属党员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

26.流动党员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数据库,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向共管”措施到位。建立流动党员支部,直接隶属于乡镇党委,指定专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在流动党员中选取政治觉悟高、热心党务的,担任党支部副书记。组建流动党员微信群,名称为:×镇(乡)流动党员微信群。

27.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组织关系转接规范有序。对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认真摸排,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28.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继续实施农村老党员关爱深化工程,对年龄在70岁以上且党龄在40年以上的农村老党员,给予每人每年360元生活补贴。每年“七一”前夕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29.管理手段创新: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用好远程教育精品节目。党员信息库更新维护及时准确,乡镇、村两级先锋网网络体系健全完善,按照乡镇每周不少于3条、村每周不少于1条要求,对“万村网页”平台内容及时维护更新。

30.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村党组织每月、乡镇党委每季度更新上报1次未取得联系党员名册,对已经重新取得联系的党员,要及时完成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对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要及时作出停止党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相应处理。对作出停止党籍处置的失联党员,要继续查找,想法设法与他们取得联系,逐步减少失联党员数量。

五、党内组织生活

3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32.民主评议党员:基层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亮分公告的程序开展。稳妥慎重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畅通不合格党员“出口”。

33.民主生活会:乡镇党委、村党委(总支)等基层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上级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参加1个下级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4.组织生活会:乡村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35.双重组织生活:基层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36.党员活动日: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落实每月10日“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统一活动日”制度,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的,原则上一周内完成,活动记录规范。

37.督查报告制度:各村将组织生活开展的计划安排报到乡镇,由乡镇统一报到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届时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平台和数字化阵地进行督查,确保组织生活常态化。

38.组织生活记实:支部统一建立党内组织生活记实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活动记录、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台账管理等工作。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全程记实。

39.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党员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应向党组织请假;无故6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严禁以组织生活名义开展集体联欢、参观旅游等活动,防止庸俗化、随意化、娱乐化;基层党组织要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开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开展组织生活不得向党员发放误工补贴。

六、为民便民服务

40.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乡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村建立党群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流程规范、运转高效。

41.“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发展能手,把农村发展能手培养成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培”有具体措施,“带”有实在效果,有力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区委组织部每年培育“双培双带”基地不少于5个;每村每年培养3名以上带富能力强的党员致富能手。

42.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均应结合实际进行设岗定责,岗位设置合理、党员认岗积极、活动扎实开展。在无职党员中开展以简洁明了、重点突出、易记便行的“一句话”承诺,切实将每个党员的实践目标和努力方向浓缩在一句简洁实在的话语中。

43.流动党员“双向带动”:组织有门路的流动党员把家乡富余劳动力带出去,在流动党员中大力推介《亳州老乡,请您回家》一封信,引导流动党员把外地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带回来发展。

44.党员议事会:全面建立村级党员议事会制度,每季度开展活动1次。成员组成、议事规则和程序符合要求,落实党员民主权利,推动村级民主决策。

45.双向承诺:扎实开展“一诺双述双评”,坚持以长远承诺为基础、年度承诺为主体、即时承诺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承诺模式,做到年初有承诺、年中有践诺、年底有评诺,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群众评价好。

46.星级创评: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在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开展星级创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结果运用合理。

47.服务载体创新:农村党建“六大载体”是以创建双向承诺制为统领,以“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为抓手,以党员议事会为手段,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为基础,结合实际,创新服务载体形式,实现乡有品牌、村有特色、群众满意。

48.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1234”工作法:全面推行基层党建“1234”工作法,着力打造以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党组织和数字化阵地三位一体信息化便民服务平台;聚焦岗位责任目标和公开承诺两个抓手;落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为民服务与党内关怀制度等三项制度;重点实施精准脱贫、农村清洁工程、集体经济发展、“书香村居”建设等四项重点任务,着力实现基层党建与农村各项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同频共振。

七、场所建设管理

49.建设布局:严格遵循“三化一开放”要求,即:服务区域最大化、办公面积最小化、社会效益最优化,开放式阵地,实施村级活动场所“星级创评”工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党员活动室不低于100平方米,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大厅不低于40平方米,一室多用,集中办公,村干部不得设置单间办公室。

50.加强值班:严格落实村干部集中办公“错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职守,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需确定替班人员,并报乡镇备案。

51.标识制度:以区为单位统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识、制度。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标识统一为“×村党群服务中心”,场所对外悬挂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大门左侧悬挂“中国共产党×乡(镇、街道)×村(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红字竖排;大门右侧依次悬挂“×乡(镇、街道)×村村民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村村务监督委员会”,黑字竖排,标牌规格一般为240cm×35cm,标牌的制作材料及悬挂方式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范。有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的,一般悬挂尺寸较小的方型牌匾,规格一般为40cm×60cm,无其它标牌;门牌设置规范;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注意防止村级组织挂牌过多过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各功能室标识牌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制作,悬挂在各功能室门上。

52.基本设施:在场所主楼或醒目位置设置旗杆并升挂国旗;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信息发布、政策宣传栏等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为民服务大厅窗口一般包括党员服务、计划生育、民政社保、综治司法、便民服务等窗口,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一目了然;党员活动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入党誓词,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建有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员,站点设施设备齐全。

53.管理维护:活动场所产权清晰,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村级基础台账资料齐备、详实。

54.“五小”建设:乡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建设完善。有条件的乡镇全面推行村级“五小”建设。

八、工作运行机制

55.议事决策机制:乡镇党委以“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为重点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村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为重点的议事规则健全。

56.权责约束机制:推行乡、村权责清单管理,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和评议考核制度健全。建立健全乡、村干部巡察、任期和离任审计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乡、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57.联系群众机制:“文建明工作法”深入实施,乡镇干部分片包村、住乡值班、入户走访制度健全;落实村干部值班、坐班、集中办公、包组联户、民事代办和走访群众等制度,公开代办事项、办理流程、时限要求,村干部每季度对本村所有贫困户、每年对所有农户至少走访1遍;乡镇每个工作日至少安排1名班子成员负责接访,村做到随访随接。建立领办服务群众项目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带头,村“两委”班子成员每人领办1个以上服务群众项目。

58.抓乡促村机制:围绕“五个好”目标要求,抓乡促村、整乡推进,乡镇抓村直接责任落实,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重要内容。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采取“一村一策”,整顿到位。每年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九、基本经费保障

59.村级基本运转经费:按照5000人以下村7万元、5000人以上村9万元的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低于50%。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60.村干部报酬:落实“一定三有”政策(“一定”是指定权责立规范;“三有”是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村书记、主任基本报酬,按不低于全区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合理确定绩效报酬和村“两委”其他成员报酬,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打卡发放,绩效报酬根据工作实绩综合考评结果,按照好中差“3:5:2”的比例及时兑现。为符合条件在职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认定准确、动态管理、按月发放。

61.正常增长机制: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保障,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62.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持续推进“百企联百村”强村富民工程,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16─2018“三年行动计划”。村级集体经营性收益有稳定来源,年收益不低于2万元。乡镇消除“空壳村”,50%以上的村年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到2017年9月底前确保每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元。

十、附则

63.本标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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