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谯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谯城区谯东镇土地协管员李峰等12人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这12人分别是:
1、李峰,谯东镇土地协管员;
2、宋效杰,谯东镇辛集村党总支副书记;
3、杨庆杰,谯东镇辛集村村委会委员、会计;
4、李正,时任十九里镇国土所负责人,现任十九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5、宋建民,区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6、张冲,大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7、景凤军,大杨镇郭万村党总支书记;
8、杨友德,大杨镇郭万村村务监督组组长;
9、张思华,谯东镇国土所工作人员;
10、王朝辉,区行政执法局薛阁分局一大队队长;
11、冯万林,薛阁街道汤王社区党支部书记;
12、詹同林,薛阁街道站前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谯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