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纪委监委关于两起违纪违法党员被开除党籍案件的通报

   

1、谯城区司法局张店司法所工作人员明振,因贩卖毒品,被谯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犯贩卖毒品罪,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经谯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明振开除党籍处分;经谯城区监察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明振开除公职处分。

2、谯城区国税局退休人员刘永增,长期习练并宣扬“法轮功”,被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审查起诉,其行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

经谯城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永增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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