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8年民生工程的通知


亳政〔2018〕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

(一)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围绕“幼有所育”,通过在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

(二)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对验收通过的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站点建设合格县进行补助,奖补农村电商先进县、特色电商小镇和电商示范村,安排资金支持推动农产品上行等,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增收渠道。

(三)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实施“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亳州”建设,通过开展“智医助理”工程等试点,家庭医生对辖区内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综合服务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努力打造绿色亳州美好家园。

(五)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通过安排贫困村及虽已出列但发展基础薄弱村的集体经济项目发展经费、加强帮扶经费保障,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

(六)资产收益扶贫工程。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支持县、区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实现资产收益。同时加强风险防控、跟踪问效和动态调整。

二、合并实施1项民生工程

原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无着人员救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医疗救助4项合并为困难人员救助工程。通过整合,原有民生工程基本内容未改变,项目数减少3项。

三、完善1项民生工程

增加职业病防治内容,将原妇幼健康和计生特扶,调整为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四、调整2项民生工程

原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任务已完成,后续相关工作纳入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原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已完成,不再列为民生工程。通过上述调整,项目数减少2项。

五、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技工大市技能培训工程、就业扶持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公共文化场馆开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农产品食品安全、棚户区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整治等25个项目。

六、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聚焦“七有”目标,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补齐民生短板,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科学统筹安排。注重科学规划,突出高质量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各县、区结合财力可能和基层实际,加强统筹,力戒好高骛远、寅吃卯粮、靠拖欠搞建设,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强化共建共享。将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相结合,在精心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落实对特殊困难人群的帮扶政策,形成政策叠加和多方联动效应,加快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升保障改善民生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精准推进。严格落实每月一调度、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每月“一封信”、每季一督查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全面实行“问题清单制”和“问题销号制”;落实民生工程约谈制度;加强跟踪评估、过程管理和建后管养,严防急功冒进、层层加码,推动民生工程提质增效。

(四)强化多元供给。各县、区要整合财政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筹集渠道,保障预算安排及时足额到位。同时,推动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积极探索市场导向、多元供给模式,依法合规引导撬动社会资本等参与建设管理,多渠道增加民生保障供给。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五)严格绩效考核。健全完善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体系,发挥人大政协视察监督作用,抓好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六)压紧压实责任。市财政局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职责,市直各牵头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县、区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职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开创我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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