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供销社情况反馈会

 

4月27日上午,区委第一巡察组到区供销社进行巡察反馈。巡察组组长庞立新、副组长梁军,区供销社负责人路庆臣、机关全体人员及下属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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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2日至2月11日,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听取了区供销社专题工作汇报,个别谈话22人次,发放民主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各21份,实地查看项目11个,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相关内容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巡察报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第一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巡察情况。

会上,巡察组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被巡察单位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要责任明确到位,做到真认帐、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要对整改任务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帐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被巡察单位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整改成果见长效。

巡察组要求,区供销社党组要严格按照区委书记在区委“书记专题会”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要逐条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并将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布。

区供销社负责人表态,区供销社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反馈意见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专题开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实行整改“销号制”,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区委巡察办 陈晓磊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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