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商务和粮食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
现将《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年底市局将根据《安徽省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对各县区进行考核。
联系人:姚宁,联系电话:5552830,传真:5553560,邮箱:2991163617@qq.com。
附件: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