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家庭偷盗保险项目的讨论

  作者:王显强

  2013年8月4日,我到村子里给农户讲课,介绍农民合作社相关知识,讲课结束后村干部拿出一份家庭财产偷盗保险业务,向村民介绍推广农村家庭偷盗保险,每户交10元.当时我站起来给农户说:我不认同家庭偷盗保险,给农户带来什么好处.保险是一种金融衍生品,是一种吸取我们农民资金的一种手段.我说到这里同我一起来得合作社负责人不要我说这些,并且还反对我说的话,当时在场的村干部感觉也很生气.但是我接着说:你们听我把话说完,我如果得罪个别人请原谅.这种家庭偷盗保险不是不可以做,我个人认为我们农民合作社成立了,我们农户的保险金10元直接交给合作社,现在这个村1900多户,就相当于19000多元,如果这些钱合作社收取,我们农户家中出现偷盗行为,合作社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帮助农户包赔损失,合作社收了农户的这些保险,合作社就要承担责任,就得为农民负责.刚才赵书记说的这个家庭偷盗保险是给保险公司收的,收过之后上交保险公司,以后我们农户家庭出现偷盗现象,还要找保险公司包赔,要记清保险公司的目的不是真正相帮助农户,而是设计这个项目挣我们农民的钱.

   我说完这些话之后村干部和合作社负责人不在反对,这时农户在下面开始讨论,是的,的确很有道理,这个项目很好哪为什么要交给外面的公司做,合作社发展壮大了合作社完全可以自己做,为什么要帮助别人开展这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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