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显强:关于农村集体合作组织发展的理论研究(二)

关于农村集体合作组织发展的理论研究(二)


上篇我介绍了有党领导下开展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不代表就是村委会党组织引导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是有农民联合,有农民为主体的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目前能代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落实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乡村振兴的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就是农民合作社。

以农民合作社为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内建设党支部,以此引导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带领本村社员共同努力,开展产业发展和村庄治理,最终实现本村农民共同富裕和乡村有效治理,这是一条可行之路,也是必走之路,但是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强正确引导,对刻意误导或者暗箱操作阻挠破坏者要进行劝诫或打击,这是农合事业成功的前提,久久为功,坚持不懈,才能成功。

下面我再介绍一下农民合作社怎样开展工作,促进农民富裕和乡村振兴。

在实际运行中农民合作社,刚开始就联合农民,开展经济产业发展,很难成功,前提条件是农民合作思想要改变。

农村70后出生的人现在40岁左右,80后出生的人也30多岁了,从小到大都是各自经营,单打独斗,谁都不管谁。从小到大都是听到大人们说:“生意好做,伙计难合”。80~90年代,农民会因为多犁一刀地边子闹矛盾骂架,甚至大打出手而头破血流。在农村老人病了,会因为为照顾老人问题,而兄弟生气,或因老人去逝后分家产而闹矛盾,甚至是老死不相往来。在农村也会因为儿子结婚,女儿出嫁攀比之心,而让父母背负沉重的外债,而含恨忧怨而亡,这就是农村内部的真实情况,这种情况的出现,其实是农民外在的经济贫困和内心的精神贫困决定的,这两种贫困是目前农村急需要解决的难题。

上篇文章我提到了村民自治委员会这个最基层的农村组织,他的出现本身就是为了完成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向农村提取各种资源的农村基层组织,国家在持续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农村大量资源必然会枯竭,农民生活水平必然会降低,人与人之间矛盾必然会突出。有先知先觉的农村年青人选择外逃于农村到城市找出路,头脑伶俐,精明能干的人生活会好一些,而脚踏实干的本分人往往是生活艰难,生活艰难之人往往又让人看不起,这就造成了农村攀比成风,打脸冲胖,自以为是,谁都不服谁,谁都不相信谁的恶性循环。

团结合作是一切发展的前提,不团结不合作没有凝聚力,农村注定发展不起来。不单单是人,自然界所有生物最基本的生存法则就是团结。狼有团队精神,蚁有覆屋之力,均是团结合作而成。农村要发展,农民与农民之间,就要有团队精神,有了团队精神,才有可能走到一起,谈论农村发展大计,之后开展产业发展,有了产业才有经济,农民的生活水平才能提高,之后才能开展村庄治理。

上篇文章我也提到过80年代开展过农村集体经济(乡镇企业),通过银行放贷款,没有坚持执行集体合作制度,最后变成家族式和家庭式个体企业,而失去社员的支持和拥护,最后而失败,根源还是在于项目负责人的私心上。

因此合作社发展的前提是好的带头人,把具有威信力,市场开拓力,敢说敢讲敢干农村带头人选出来,国家要对这些人给予大力培养和生活资金支持。

对于村民而言,把村民变成合作社社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把道理讲清楚说明白,只要用心讲,用心做,抱着一颗真诚的心,村民会理解,能看明,自然会拥护合作社,加入合作社,这个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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