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 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12号)文件部署,现就组织开展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域范围

各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

根据各地农村电商发展及提质增效工作情况等综合评选。

(二)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

农村电商示范镇为农村地区的镇(乡),或注册在农村地区,以从事电商业务的龙头企业、联合体牵头形成的特色产业电商集聚区,集聚区面积一般为3平方公里左右。

1.以农产品及农村旅游服务为主业的镇,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以工业制品为主业的镇,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脱贫县、革命老区和已有“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镇,年网络销售额可相应降低20%

2.相关活跃网店数不低于30家(单店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万元)。脱贫县、革命老区和成功打造“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镇,相关活跃网店数不低于20家。网商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3.区域内的乡村电商服务网点运营正常,并符合《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规范和工作指引》建设标准。

4.当地县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有支持农村电商示范镇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文件。

(三)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

农村电商示范村为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良好,具有一定产业特色与规模,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行政村(农村社区)。

1.网络销售额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

(2)脱贫县和革命老区的行政村,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400万元。

(3)脱贫村、行蓄洪区行政村和成功打造“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行政村,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200万元。

2.行政村网商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活跃网店数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行政村活跃网店数不低于10家,单店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万元。

(2)脱贫县、革命老区县(市、区)行政村,活跃网店数不低于8家,单店年网络销售额超过8000元。

(3)脱贫村和行蓄洪区行政村,活跃网店数不低于5家,单店年网络销售额超过5000元。

3.村内的电商服务网点运营正常,并符合《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规范和工作指引》建设标准

4.当地县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有支持农村电商示范村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文件。

(四)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

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为运营情况较好,具有一定示范和带动作用的脱贫村电商服务网点须具备以下条件:

1.网点年网络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

2.建设标准符合《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规范和工作指引》

(五)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

1.经营主体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2.县(市)电商企业的农村产品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市辖区电商企业的农产品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3.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

三、申报材料

(一)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

根据各地农村电商发展及提质增效工作情况等,由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综合评选。

(二)农村电商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农村电商企业

1.承诺函(附件1)。

2.省级示范镇、示范村申报汇总表(附件2)。

3.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汇总表(附件3)。

4.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建设情况表(附件4)。

5.农村电商重点企业情况表(附件5)。

6.相关证明材料。

(1)示范镇和示范村:网商网企清单、电商模式说明及网络销售额证明材料,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脱贫村或行蓄洪区行政村证明。

(2)示范点:网络销售额、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证明材料,县级商务部门确认电商服务网点符合《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规范和工作指引》建设标准

(3)农村电商企业: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农村产品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证明材料。

(4)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企业1年内无违规和失信记录,无消费者集中投诉事件的证明材料。

(5)其他可证明农村电商发展情况的所需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评审工作由县(市、区)政府或县级农村电商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安排第三方机构审核材料,并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等统一报至市政府或市级农村电商工作领导机构。

(二)市政府或市级农村电商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对县(市、区)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后,将省级示范镇、示范村复核情况和申报请示报省级农村电商工作领导机构。经认定的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将认定正式文件向省级农村电商工作领导机构报备

(三)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按程序认定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省级农村电商政策将对相关项目给予支持,并对脱贫县、大别山革命老区项目给予上浮20%倾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把好审核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不合格的不予上报,并妥善保管申报材料。

(二)各市、县(市、区)要积极做好培育工作,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应积极给予帮扶指导,已往年度已获得认定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请各市于2021年223日前,将(1省级示范镇、示范村申报请示及申报汇总表(附件2);(2)市级农村电商工作领导机构对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认定文件及汇总表(附件3);(3)承诺函(附件1),统一反馈至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含正式文件和电子版)。附件4、5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市政府或市级农村电商工作领导机构留存备查。

联系人:李慧慧、吕宁(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电话:0551-63540078、63540003、邮箱:ahswt551@163.com

附件:1.承诺函

2.省级示范镇、示范村申报汇总表

3.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认定汇总表

4.农村电商示范建设情况表

5.农村电商企业情况表

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8


附件1

承 诺 函

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政府或市级农村电商工作领导机构在此承诺,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省级农村电商相关项目申报文件真实、有效,可查询、可验证,并无重复申报的情况。

     市政府或市级农村电商工作领导机构

2021年   月   日


附件2

省级示范镇、示范村申报汇总表

****市                                                                         年   月   日

一、农村电商示范镇(共   个)

序号

申报单位

年网销额

(万元)

活跃网商

网企数(个)

模式建设

脱贫县

革命老区

备注

1

*县*

农产品及旅游:    万元

工业制品:        万元


££

££

££


2








二、农村电商示范村(共   个)

序号

申报单位

年网销额

(万元)

活跃网商

网企数

(个)

模式建设

脱贫县或

革命老区

脱贫村或行蓄洪区行政村

备注

1

*县**



££

£脱贫县

£革命老区

£脱贫村

£行蓄洪区行政村


2








附件3

农村电商服务示范点、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

认定汇总表

****市                                                                         年   月   日

一、认定农村电商示范点(共   个)

序号

申报网点

年网销金额

(万元)

带动脱贫人口增收情况

脱贫县或

革命老区

脱贫村或行蓄洪区行政村

1

*县**


带动*户,户均增收**

£脱贫县

£革命老区

£脱贫村

£行蓄洪区行政村

2






二、认定农村电商网销额超1000万元企业(共   个)

序号

申报企业

年网销额

(万元)


是否参与

模式建设

是否参与

电商扶贫

网店所在平台、注册地

销售产品

名称

网销额

(万元)

1

***企业


淘宝(天猫)、肥东

茶叶、竹笋


££

££






2









附件4

农村电商示范建设情况表

(***市)

申报项目

示范镇、示范村或示范点

所属地区

       县(市、区)      镇         村,

脱贫县(££否)革命老区(££否)

脱贫村(££否)行蓄洪区行政村(££否)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网络销售额

         万元

活跃网商网企数量

  家

主要网销

产品


“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建设情况:(开展时间、模式说明、参与基地和专业合作社数量、带动农户数量及户均增收情况,若无则填“无”)

农村电商发展简介:(开展时间、模式说明、参与基地和专业合作社数量、带动农户和户均增收情况)

电商扶贫情况及成效:(带动脱贫人口数量、户均增收和脱贫情况,若无则填“无”)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5

农村电商企业情况表

(***市)

申报项目

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

企业名称


企业

注册地

**县(市、区)

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年网络销售金额

      万元

电商相关领域从业人数

人员

          人

主要网销

产品

      万元

企业网销

情况

(申报企业填写)

平台1:      ,网店名称:       ,注册地:   ,网销额:   万元

平台2:      ,网店名称:       ,注册地:   ,网销额:   万元

平台3:      ,网店名称:       ,注册地:   ,网销额:   万元

企业参与模式创建情况

(“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开展时间、模式说明、参与基地和专业合作社数量、带动农户和户均增收情况,若无则填“无”)

企业参与电商扶贫情况

(带动脱贫人口数量、户均增收和脱贫情况,若无则填“无”)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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