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于选取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
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计划到2022年扶持10万个左右的村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通知》要求各地选择具备地方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村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的村开展试点。明确各地财政部门配套相应的扶持政策,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采取资金整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机制,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75亿元,扶持2.1万个村发展集体经济。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按照有关部署,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足其自身资源优势,充分利用财政税收、产业等各项支持政策,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二、关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统筹机制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各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农业农村部紧紧围绕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各地立足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模式,探索入股、联合与合作等多样化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经营领域由过去的物业租赁经营为主拓展到盘活利用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房产设施,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坚持集体福利与成员增收兼顾原则,保障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加快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平台涵盖资产清查、管理、交易等相关内容,预计于今年底建成,将有力提升集体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天津、江苏、湖北、四川等许多省市建立健全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通过集体产权交易平台或“三资”平台,引入投资经营主体,盘活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高集体资产市场化配置效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不断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指导各地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实现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推动审批权限下放,赋予地方必要的统筹涉农资金自主权,激励地方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财政部积极推动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地方督促指导,完善制度机制保障,支持地方依法依规、有序有效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促进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形成涉农资金管理新格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6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定位,完善贷款担保机制,着力解决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融资难题,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2020年中央财政拨付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共28.65亿元,支持全国农担体系建设,扩大农担业务规模,支持省级农担公司降低担保费率和农业融资成本、提高风险代偿能力。目前,全国农担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有效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全国农担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再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建设。
四、关于建立完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体系
《意见》明确“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鼓励地方特别是县乡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农业农村部积极引导各地农村集体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根据农村产权要素性质、流转范围和交易需要,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自然资源部2015—2019年牵头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有关制度性成果纳入2020年新施行的《土地管理法》;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起草有关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入市适用范围、入市主体、入市程序、交易规则,以及需要把握的重要问题等。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制定了涉农信贷差异化考核目标,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长计划,力争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目标。此外,中国银保监会持续推动银行加大贴近农村金融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先后印发一系列政策文件,督促银行合理下放区域性金融产品创新权限和信贷审批权限,针对各类涉农主体的需求特点,创新专属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增加与需求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如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专属产品达到200多项,县域中长期贷款达到3万亿元,“惠农B贷”授信户达到182万户,贷款余额达到205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