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依托村振兴公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朝天椒种植户合作,采取联合种植、分户管理的服务模式。
整村朝天椒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且连片种植朝天椒面积超过30亩(含30亩,或套种种植朝天椒面积超过30亩)的;整村朝天椒种植面积不足1000亩,但连片种植朝天椒面积超过300亩(含300亩)或套种朝天椒面积超过600亩(含 600亩)的。对采取以上两种规模化种植模式的,将分三种类型补助:种植簇生朝天椒品种的,政府每亩扶持资金300元;种植单生高辣朝天椒新品种的,政府每亩扶持资金400 元;采取小麦、中药材、大蒜、马铃薯等套种朝天椒(单生椒品种每亩不少于2000穴、簇生椒每亩不少于4000穴)的,政府每亩扶持资金400元。
以上扶持资金不重复享受,每亩扶持资金不超过400元, 扶持资金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朝天椒种植户的生产费用、 农业保险费用和村振兴公司的服务费用。
另,购买辣椒移栽机、色选机、收获机等机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购置补贴后,区财政局再给予剩余购置总额30%的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