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种植朝天椒,谯城区出台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我区朝天椒特色产品优势,增强与长三角市场对接能力,推动朝天椒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谯城区2022年度朝天椒规模种植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项目程序、全力保障项目实施几方面做了说明。在总体要求中,《实施意见》提到,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建设现代农业强区为目标,打造 面向“长三角”和全国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供应基地, 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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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强调

将依托村振兴公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朝天椒种植户合作,采取联合种植、分户管理的服务模式。

整村朝天椒种植面积超过1000亩,且连片种植朝天椒面积超过30亩(含30亩,或套种种植朝天椒面积超过30亩)的;整村朝天椒种植面积不足1000亩,但连片种植朝天椒面积超过300亩(含300亩)或套种朝天椒面积超过600亩(含 600亩)的。对采取以上两种规模化种植模式的,将分三种类型补助:种植簇生朝天椒品种的,政府每亩扶持资金300元;种植单生高辣朝天椒新品种的,政府每亩扶持资金400 元;采取小麦、中药材、大蒜、马铃薯等套种朝天椒(单生椒品种每亩不少于2000穴、簇生椒每亩不少于4000穴)的,政府每亩扶持资金400元。

以上扶持资金不重复享受,每亩扶持资金不超过400元, 扶持资金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朝天椒种植户的生产费用、 农业保险费用和村振兴公司的服务费用。

另,购买辣椒移栽机、色选机、收获机等机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购置补贴后,区财政局再给予剩余购置总额30%的财政补贴。

《实施意见》要求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朝天椒种植户在2022年7月底之前, 向村振兴公司申报,由村振兴公司统计并编制《2022年度朝天椒规模种植项目申报书》,经行政村、乡镇确认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朝天椒规模种植后,由村振兴公司向所在行政村提交《2022年度朝天椒规模种植项目验收申请表》。行政村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核实初验,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定,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乡镇复验,乡镇复验结果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组成专家组或配合第三方对乡镇报来的项目进行逐村审核验收,验收结果向区政府汇报。

区农业农村局将资金直接拨付到村振兴公司,村振兴公司扣除每亩50元的服务费后,再按要求把剩余资金拨付到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朝天椒种植户。

《实施意见》指出

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 区委办、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供销社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谯城区推进朝天椒规模种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组织。
把朝天椒规模种植工作纳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专项考核内容。对于规模种植朝天椒3万亩以上(含3万亩)前5名的乡镇,区政府分别奖励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用于朝天椒产业项目建设;规模种植朝天椒面积5000亩以上的村,优先安排烘干设备、冷藏库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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