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民组织化这条正确的路径上,我们为何如此坚定的小步慢走?这是一个需要我们深思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我们如此坚决的拒绝一条已经被太多地方和历史实践和证明过的道路?即使与我们的实际情况结合需要做调整,但是我们的探索是不是也太慢了?与我们村社结合,以集体经济为载体的小农组织化路径,会重塑县域经济体系的格局,与产业利润的分配权利。常常感叹,可能真的只有外部环境越危急,我们才会被迫逼走向正确的道路,如果说房地产是把夜壶,那么三农难道不是?每当内外交困,就会拿三农说事,一旦走过困境,内外矛盾缓和,就继续透支与看不见,这怎能不让人心痛。】
近日对土地制度改革、农村经济发展道路的讨论,或许让很多人觉得,大资本主导农业固然不好,但除此之外又能怎么样呢?!今日这篇丹麦合作社的介绍是在农村经济产业组织的可能形式方面提供一些国际经验。丹麦的农业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既发展了农业生产,又维护了社员之间平等关系,打破了农业必须资本化的主流舆论陷阱,值得我们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