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三变”改革提升工程的意见

来源: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各市、县(市、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按照省委1号文件的要求,高质量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决定在全省实施“三变”改革“五个一批”提升工程,即培育一批新主体,建设一批新项目,发展一批新产业,形成一批新机制,打造一批新模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为引领,围绕农村资产资源要素盘活利用,聚焦健全改革机制、拓宽发展路径、提升质量效益,紧抓产业发展、主体培育、项目建设、模式创新等关键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实践,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到2022年底,全省“三变”改革覆盖面达到75%以上;到2025年,全省“三变”改革覆盖面达到85%以上,带动更多村集体和农民分享改革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重点内容


    (一)培育一批新主体。通过内引外联、扶持培育等方式,引培一批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各地要完善激励政策,将承接“三变”改革作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评优创先、政策扶持、项目倾斜的重要依据,支持和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通过股份合作形式组建经营实体,共同实施“三变”改革。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乡(镇)建立“三变”改革承接主体承接筛选机制,对引进的经营主体资质、经营实力、带动能力等进行审核审查,严把承接主体确定关,确保改革质量。(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二)建设一批新项目。围绕农村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升级,建设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牵动性大、综合效益好的改革项目。乡(镇)要指导基层因地制宜、选准与本地资源要素相匹配的“三变”改革项目,制定项目方案,确定建设内容、规模和周期,并做好项目实施跟踪服务,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县(市、区)要优选一批项目,建立“三变”改革项目库,健全“三变”改革项目储备和管理机制,加强分类管理,实现动态调整。要推动各级支农政策、奖补措施向入库项目倾斜,加强入库项目宣传推介,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实施。(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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