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山明 | 离开内生动力谈扶贫与振兴都是流于形式和做表面工作


  



      俗话说:“救急不救穷”。

  贫有两种状态,一种是失去生活生产能力之贫,还有一种是由于天灾人祸引起的贫。前一种贫,需要安排一种长远的社会保障安排来解决,后一种贫,需要的仅仅是恢复其生产能力,帮助他们渡过目前的难关就可以解决。

  原则上讲,前一种扶贫,应该归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后一种扶贫,应该归属于一般性农村保险范畴

  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往往还会遇到另外一种情形,而且这种情形普遍存在于各个贫困地区,那就是贫困人群生产能力低下的问题。这种贫,靠扶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要真正解决这样的问题,必须从如何利用贫困地区自然资源,评估贫困地区人文优势,激发贫困人群内生动力,提供贫困地区和市场对接的便利和工具着手,结合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策和投资资源,通过综合治理来实现。

  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需要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在今天的精准扶贫的过程中,我们往往看重外因的作用,忽略内因的存在,没有看到贫困地区所具有的强大的自然和人文的内生动力的存在。

  今天我们往往看到了资本的力量,却看不到人民群众身上所蕴藏的巨大创造力。在我们心里农民是贫穷的落后的,是扶不起的“刘阿斗”,这种思想是一种普遍现象,存有这种思想,是永远做不好扶贫工作的。

  扶贫的关键并不在于扶,而在于为贫困地区的农民建立一套完整的能够让他们内生动力发挥作用的条件。通过条件的建立,让贫困地区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造血,彻底脱离贫困的囧景。

  中国乡村的特点就是自给自足,千百年来祖祖辈辈的农民依靠他们的土地形成了良性化的生产生活经济体系。历史上农民也有过贫困,但主要是因为天灾人祸,只要风调雨顺政通人和,老百姓就能够安居乐业。因此解决贫困的最基本的条件是让农民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实现在当地的经济自循环。自力更生,是小农经济的特点,也是中国乡村存在千百年的根本,也是中国整个社会稳定的根本。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解决贫困问题,才是扶贫的正确方向

  自己不想办法,希望通过“等”“靠”“要”解决贫困问题,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但在现在这个经济社会,靠个体农民自己的力量搞自力更生是不现实的。拿农民卖农产品来说,农产品进入市场,工商税务卫生商检城管食品质量监管等一系列的人就会找上门来,让农民不知道如何应对。农民祖祖辈辈可以拿来交换的产品遇到市场机制这部现代化庞然大物就彻底的崩溃了。逼得农民只能通过市场收购渠道供应农产品,完全失去了市场的话语权。农民在现代经济社会被彻底地边缘化了,原来自给自足自循环的经济体系已经被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彻底地破坏了,让农民成为了被现代社会抛弃在外的流浪群体,农民有劲无处使,有产品无法卖,也就没有了任何的经济来源,也就无法支付现代社会需要的教育、医疗、社会等各种费用,也就彻底地陷入了贫困。

  在许多的农村,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出外打工,其结果是妻离子散,老不能顾,幼不能养,整个村子沦落为空心村。这些曾经养育过世世代代村民的村子为何到现代社会就凋零了呢?是真的这些地方不能养人,一定是贫困的结果吗?历史给出的答案却是否定的

  要想彻底解决农民贫困问题,就必须找到农民贫困的根源,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农民贫困的根源就是农民和现代商品社会之间地位的不对等、信息的不对等、手段的不对等。如果我们不能站在农民的立场上,仅仅是为了完成某项政治任务,不从根源上来解决扶贫问题,最终的扶贫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社会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农民建立一系列的外因条件,解决因社会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农村原有体系和现代社会相脱节的矛盾,为农民创造一个价值认同的渠道,使他们能够恢复到自力更生的状态,也就让农民可以彻底摆脱贫困的陷阱。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交代给各级党委政府的任务,但如果仅仅将精准扶贫简单地理解为一家一户的扶贫,而不从根源上系统上解决扶贫问题,那么一家一户的扶贫效果在精准扶贫的任务完成后出现反弹是必然的结果,扶贫也就成为了一个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精准扶贫精在关键,准在方向,只有不断地总结扶贫过程中出现的系统性问题,坚定地相信农民群众存在着无限的创造力,站在农民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确认问题的关键,明确问题的方向,才能够有机会让农民群众真正脱贫致富

  解决了外因问题,只要让农民群众意识到依靠自己的力量,并且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才能脱贫致富,他们自己就会努力的。知道自己能挣钱,知道自己怎样去挣钱,农民心里自然会盘算怎样去过好日子,就会努力工作。这就像娶媳妇不用教一样,是自然而然的事,这就是内生动力。

  农民自己不产生内生动力,表面上的扶贫,或者数字上的扶贫,终究不能解决问题。这一点,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是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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