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政办发〔2022〕11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18 17:26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享微信头条【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响应国家木材储备战略,充分发挥贺州林业资源优势,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构建林业全产业链,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以构建千亿元绿色产业为目标,以优化树种结构,做优特色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做精新兴产业为重点,统筹林业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民生改善,统筹林业发展与绿色富民,提高生态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把生态治理和发展林业产业有机结合,一体化推进林区及周边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和谐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路。


二、目标任务


稳步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生态功能,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倍增效应,形成千亿元林业产业。


(一)打造桂东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通过开展林木收储和林地流转,采取多种经营措施,大力培育乡土树种用材林、油茶经济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和经营水平,提升林地产出率,扩大生态承载力,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生态价值三增长。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高产高效国家储备林80万亩以上;到2030年,全市累计建成高产高效国家储备林100万亩以上,打造桂东国家储备林核心基地〔各县(区)具体任务详见附件2〕。


(二)建设广西东融现代林业创新产业园。“融合”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和本地区产业升级,重点发展绿色高端基材制造、定制及智能家居产品制造、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构件制造、生物基新材研发与制造四大板块,在带动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重点打造总规面积1.5万亩(一期控规0.6万亩)的广西东融现代林业创新产业园,力争建成桂东北最大的林业产业加工园,到2025年实现林产工业总产值300亿元以上。争取3—5年实现自治区产业发展示范园,5—10年实现国家产业发展示范园。


(三)建成碳汇交易中心。充分利用开发形成的林业碳汇核证减排量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通过林业碳汇现货交易、期货交易、碳资产抵押等多种形式,拓展林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贺州市林业碳汇资源优势,探索创新林业碳汇产权交易形式,力争到2030年建成林业碳汇交易中心。


(四)建成东融林产品交易中心。设立贺州市东融林产品交易中心,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功能承载的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到2030年将贺州打造成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法治环境规范、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林产品交易中心。


(五)打造桂东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充分利用贺州丰富、特色、优势的林木树种种质资源,发挥贺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的技术优势,在广西大桂山林场东叶分场新建桂东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培育优质种苗,满足全市乃至桂东地区林业发展需求。


三、实施条件


林地权属清晰,项目区域范围内林地权属无纠纷,具有林地权属证书,或者具有合法有效的林地使用流转合同;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林业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国家造林技术规程等。


四、运作模式


(一)“市级平台公司+县(区)平台公司”合作模式。由市农投集团和县(区)国有平台公司合资成立县级国储林项目公司,作为国家储备林项目融资和运营主体,其中市农投集团出资比例51%以上,县(区)国有平台公司出资比例49%以下,各县(区)以商品林地资产或其他有效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或者国储林项目公司由市农投集团独资设立,各县(区)以商品林地资产或其他有效资产评估依法作价转让。各县级国储林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市农投集团负责筹集启动资金注入国储林项目公司,用于收储各县(区)的商品林木。


(二)“国储林项目公司+村集体”合作模式。县(区)人民政府统筹,以村为单位,由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对全村林木、林地等进行整合,统一流转或入股至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再由国储林项目公司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利用整合后的林木林地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同时,国储林项目公司负责招商引资,对全村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坡耕地、旱地等进行开发经营,培育“一村一品”“一村二品”特色农业产业。


(三)“国储林项目公司+林农”合作模式。鼓励林农以林木林地入股、承包经营等方式参与国储林项目建设,林农入股不参与决策和经营管理,只参与分红,分红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国储林项目建设PPP模式。由县(区)人民政府授权本级平台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定的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国储林项目公司。按“市带县”模式整体操作,用足用活农业发展银行“滚动抵押”的国储林创新担保政策,采用BOT、BOOT、BOO等进行运作,以“林木等资产抵押”“权益质押+保证担保”或“PPP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等单一或组合的担保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对国家储备林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阶段(2022年底前)


1.编制项目方案可研。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林业设计院编制《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总体规划》《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议书》《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进行项目立项;《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总体规划》《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相关机构审批。〔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农投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2.成立项目公司。市农投集团和县(区)国有平台公司合资成立县级国储林项目公司,作为各县(区)国家储备林项目融资主体、运营主体和用款主体,各县(区)以商品林地资产作价入股,并将商品林资产一并转让给县级国储林项目公司;或者各县(区)以商品林地资产或其他有效资产评估作价注入由市农投集团独资设立的县级国储林项目公司,不参与经营,只负责分红。〔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3.编制县级项目规划。在《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总体规划》《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总体框架下,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县(区)国家储备林项目总体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同步开展收储其他企业、林场、村集体、造林合作社、造林大户个人等经营主体的中幼林、成熟林,营造和培育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珍稀树种,实施山茶油提质改良和生态公益林提质改造,发展林下经济等。〔牵头单位:市农投集团、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


4.组织项目贷款申报。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申请国储林项目贷款,项目资本金由市农投集团负责筹措。〔牵头单位:市农投集团、林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5.建设贺州市东融现代林业创新产业园。包括选址、规划、用地保障、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广西东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八步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2030年)


1.建成50万亩以上乡土树种国家储备林。通过收购现有林实施有效改造,调整优化树种结构,坚持短、中、长周期相结合,采取营造混交林、延长采伐期、增施有机肥等科学经营管理方式,大力培育以乡土树种为主,经济效益好的大径材、无节材国家储备林5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农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建成5万亩以上珍贵树种国家储备林。采取营造混交林方式,在低产低效的公益林内间种珍贵树种,建成经济价值高和生态效益好的珍贵树种国家储备林5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农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3.建成35万亩以上桉树大径材培育基地。通过收购现有林实施有效改造,采取现有林改培、延长采伐期、增施有机肥等科学经营管理方式,大力培育经济效益好的桉树大径材、无节材国家储备林35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农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4.建成10万亩以上高产高效油茶国家储备林。选择立地条件好、相对集中连片油茶林,采取托管方式,整村、整乡推进集中连片低产林改造,建成高产高效油茶国家储备林1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农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5.打造桂东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利用贺州丰富、特色、优势的林木树种种质资源,在广西大桂山林场东叶分场新建桂东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储备保存贺州市林木树种的物种多样性与遗传多样性,培育优质林木种苗,满足全市乃至桂东地区林业发展需求。〔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农投集团;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稳步有序推进林业碳汇。借鉴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实施林业碳汇集中统一开发成功经验,结合国家储备林具有培育周期长、木材径级大、固碳能力强等特点,在项目建设中,按照相关要求科学经营,稳步有序推进林业碳汇,建成碳汇交易中心。〔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农投集团;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7.构建林业产业加工集群。围绕贺州市东融现代林业创新产业园建设,打造桂东北最大的林业产业加工园,构建贺州林业产业加工集群。探索建立东融林产品交易中心,努力打造“基地+加工产业园+产品+市场+金融”的木材全产业链千亿产业。〔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广西东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投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


8.探索盘活公益林资产。用足用活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盘活公益林资产,积极研究公益林未来收益权等用于质(抵)押的可行性。〔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农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重大项目范畴统筹推进,成立协调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解决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的困难和问题,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落实,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要求,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国家储备林项目的建设。


(二)完善配套措施。规范完善林地林木交易市场,加大木材、林权交易,完善林权、木材流通体制机制建设,做强做大做优二产,促进一产高质量发展。市农投集团要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安全、高效,并发起设立贺州市乡村振兴基金,用于改善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巩固扶贫成果,振兴乡村经济。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切实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


(四)加强技术服务指导。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可通过聘请各级林业科研院所为技术指导单位,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



附件:1.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贺州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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