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挥供销优势作用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发挥供销优势作用 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9日
发挥供销优势作用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供销合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能力与水平,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立足实际,抢抓乡村振兴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供销合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我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我区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为主要目的,以创新农村流通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需求,把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作为主攻方向,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依据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原则,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等,搭建好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使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与村级振兴公司融合发展,推动全区村级振兴公司实现业务实体化,实现村级振兴公司创收增收。整合农事机械、飞防服务,成立农业机械、飞防服务联合体,高效精准服务土地面积力争达到30万亩以上。(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进农资流通体系建设。区供销社、涉农公司应与省内、省外有关农资供应企业积极开展合作,降低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生产成本,进行集中采购配送,提高农民和村集体经济收益,实现乡村振兴。做好生产资料流通供应和订单农业种植服务,通过涉农公司集中供应农药、种子、化肥,帮助以上服务面积农户每亩降低投入20元以上。(区供销社、涉农公司、村级振兴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优化网络,强化农资供应、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机培训、农产品收储等组合式服务和农作物生产全周期综合化服务,建设区运营中心、乡镇服务中心、村级振兴公司的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农业服务综合体。支持供销合作社全面参与“两强一增”行动,加强与基层农技推广部门、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技特派员等深化合作,增强科技服务、机械服务能力。支持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纳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托管服务,持续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扩面增效。(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区供销合作社下辖现有回收站点实施升级改造,规范化经营,不断巩固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推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对社会回收站点和个体经营者进行规范整合,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和技术水平,打造规范有序、整洁环保的示范网络,扩大网络覆盖面,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社企合作共建,共谋为农服务发展。区供销社和涉农公司合作,共同推进涉农公司与各乡镇农资网点及村级振兴公司合作,发挥涉农公司市场化运营的专业优势、资金优势,发挥区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平台、渠道优势以及涉农服务的经验、人才优势,依托并指导村级振兴公司开展业务,直接为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降低农业生产投入成本,促进村集体增收营收。(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土地流转托管,进行适度规模经营。顺应当前土地规模化经营趋势,满足农民土地经营新需求,实行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涉农公司通过土地流转经营,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将村集体耕地集中起来进行适度规模化种植。主要方式为:土地入股到村集体,农户享受保底收益+分红,村级振兴公司为生产主体,涉农公司参与生产经营与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提升电商平台作用。以供销电子商务平台为服务载体,以村级振兴公司为依托,打造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在开展日用消费品销售、农资商品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经营性服务项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副产品深加工,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引导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持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系统消费帮扶产销会,促进农副产品销售。深度参与平台建设,配合做好商品组织、供应商服务、仓储物流等工作,加大采购本地农副产品工作力度。利用各乡镇基层供销社以及社属企业运营电商平台销售渠道,构建稳定运营的销售网络,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生产资料集中采购,减少农民生产投入。依托供销系统农资企业、新型庄稼医院等为基础的农资服务体系,使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对土地种植所需农业生产资料进行集中采购的方式,让村集体与村民获得初步收益,并给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带来诸多便利,实现“涉农公司+供销社+振兴公司”合作模式,在村“两委”引导,群众自愿的情况下,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涉农公司负责集中采购和仓储生产资料,根据季节供应到村级振兴公司;村级振兴公司负责整合土地资源,统计农资需求量,并按需求分销给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涉农公司、村级振兴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订单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基本收入。与大型企业签订农业采购订单,实行订单定价收购,稳定农民农作物种植收益。通过农业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推进产销对接,克服农产品销售情况大起大落对种植业的不利影响。拟开展优质强筋小麦订单生产2万亩以上,酿酒专用订单品种3万亩以上(如专用小麦、红高粱、与相关公司签订订单供酒厂使用),业务达成方式主要为村级振兴公司负责组织主体,涉农公司负责配套资源导入流通。(区供销社、涉农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农业技术投入,提高科学种植水平。区供销合作社引进农业专家,与安徽农科院成立农业专家工作站,每年定期为我区农业生产进行指导服务。为从事订单服务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播种、测土配方、无公害种植、科学施肥、飞防植保、生物防治病虫害等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有效提升科学化种植水平。(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商品流通体系建设,进行农副产品深加工。以涉农公司为服务载体,以村级振兴公司为依托,打造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在开展日用消费品销售、农资商品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等传统购销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经营性服务项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农副产品深加工,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引导电商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区商务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依托有关物资回收企业,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依托有关物资回收企业,推动建成集分类、拆解、加工、利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再生资源综合处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谋划建设覆盖城乡的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融入农村环境整治,参与助力全区农村环境治理,打造乡村绿色生态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改革方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乡村振兴公司应加强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告制度,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农资进货渠道可追溯体系,确保农资安全。完善村级振兴公司,规范选人用人、收入分配和纳入乡村振兴指标考核机制。(各乡、镇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全区统筹和部门协作,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加大组织协调、建章立制、政策创新力度,任务涉及的其他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上下衔接、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责任主体,要将提升服务“三农”工作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结合实际和任务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实事求是、资源整合、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障现有各项投入连续性的基础上,适时安排引导资金,支持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区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相应支出责任,加强资金监管,严禁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等行为。
(四)注重队伍建设。鼓励村“两委”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相关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并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农村工作真正深入群众、真心依靠群众、真情关爱群众、真诚服务群众,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指导农民更好地参与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各级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政策咨询单位:区供销社 联系电话:0558-553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