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李昌平诋毁不了合作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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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李昌平诋毁不了合作金融

——再驳重庆律师陈安定关于资金互助的错误观点

谢勇模


重庆律师陈安定继续在今日头条上“碰瓷“李昌平,并且开始攻击李昌平创立的中国乡建院,连中国乡建院的盈利模式都没调查清楚,就想当然地认为中国乡建院是靠资金互助组织的入股分红盈利。本人曾经指出陈律师文中关于”高利贷“表述的错误观点,在法律和事实面前,陈律师依旧坚持已见,简直是“对牛弹琴”,本不想继续回应。但是仔细一想,类似陈律师的人还不少:不懂装懂,死鸭子嘴硬。真理只会越辩越明,这又何尝不是一次向公众普及合作金融知识的机会。

本人不是中国乡建院的工作人员,虽然对李昌平倡导的“内置金融”模式的操作细则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大方向还是肯定他们的做法,认为李昌平对中国的合作金融作出了四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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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出席北京百信之家2014年年会

第一、 李昌平回答了党的领导和合作金融的关系。

金融是国家严控行业,我党是靠组织农民起家的,农民信用合作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敏感度很高的工作。国家虽然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但是一直在稳妥开展试点,其中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如何确保农民信用合作事业在党的领导下。实践中,有不同的解决方案,有的是通过在合作社内部设立党支部的方式,有的直接将资金互助组织定位一个经济组织。而李昌平则探索合作金融内置在村两委之下,由村两委作为主要发起人,既解决了党对农民信用合作的领导问题,又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和服务能力。李昌平探索的解决方案,是中国特色的合作金融解决方案,为农民信用合作实践提供了理论上的合理性。

第二、 李昌平讲清楚了非法集资和合作金融的区别。

金融是一项工具,掌握在党领导的人民群众手中,就会走向合作金融,变成服务群众的“发动机”;掌握在犯罪份子手中,就会演变为“非法集资”,变成侵犯农民利益的“杀人凶器”。“非法集资”涉及两个罪名,“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护农民信用合作和打击非法集资必须同时进行,需要把握合法和非法的边界:只有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初心,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服务宗旨,才不会走向“集资诈骗”的犯罪道路;只有坚持面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不对外吸储放贷,才不会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红线。李昌平通过探索村两委发起的内置金融,将合作金融的服务边界限定在村庄内部的特定对象,规避了法律风险,为农民信用合作实践提供了法律上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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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允许农民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

第三、 李昌平解决了免费服务农民和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

中国乡建院有着一百多号人的服务团队,这些人的工资等机构运营成本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是,中国乡建院不是一个政府机构,没有财政供养,也不是一个慈善机构,没有社会捐赠。如何维持机构的运营,只能通过商业可持续方式收取服务费。不过,李昌平没有去向农民收费,而是利用其影响力和团队的专业服务能力找政府收费,一心一意地挣政府的钱,全新全意地为农民服务。陈律师臆断地认为,中国乡建院的运营经费是来自入股资金互助组织的分红收入,是对中国乡建院的运作模式不了解。李昌平探索出免费服务农民政府来买单的收费模式,保证了农民信用合作实践财务上的持续性。

第四、 李昌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公众普及了合作金融知识。

李昌平长期在基层工作,既懂农民的语言,又跨界三农圈、媒体圈、公益圈,也懂学者的语言。从学术上讲,李昌平的内置金融的话语不一定符合学术规范,但是李昌平用通俗的语言让基层干部、农民、社会公众对合作金融从陌生到了解,类似“资金互助促发展、利息收入敬老人”这样通俗易懂的表述,非常精辟地将合作金融的特征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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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春吴岭村的“免费午餐”模式就是“资金互助促发展,利息收入敬老人”的典范(不是中国乡建院试点)

尽管国家对于“高利贷”有明确的规定,陈律师依旧自造“高利贷”个人标准,认为李昌平倡导的养老资金互助组织(贷款年利率12%左右)是“高利贷组织”。 据了解,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超过24%的年利率为不受司法保护的“高利贷”;2020年8月20日 之后,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 20 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LPR)的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农民心中也有杆秤,据本人在全国各地农村调查,农民认为超过15%的才算“高利贷”。其实,贷款利率高低是相对的,目前资金互助组织贷款利率相对银行高是国家政策扶持不到位导致的,如果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能积极培育资金互助组织,帮助资金互助组织降低运营成本,这个利率是可以降下来的。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利率高低与否,而在于是否合理,是否加重了农民的负担?此外,资金互助组织的利润都是归社员所有,如果利率定高了也可以通过二次分红来进行盈余返还,“肉烂在锅里”,利润还是留在合作社,留在村庄内部。因此,李昌平的第四个贡献,为农民信用合作实践提供了社会认可性。


金无赤足,人无完人。爱迪生也是经历无数次失败才成功发明了电灯,李昌平不是金融科班出身,对金融的“审慎经营”要求没有深入的研究,在实践过程中难免会走一些弯路,几个失败的案例不能否定李昌平的对中国合作金融的贡献,一个律师“碰瓷”李昌平诋毁不了合作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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