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亳州市谯城区光伏扶贫电站设施下
土地利用实施方案》等三个光伏扶贫电站
配套文件的通知
谯扶组〔2018〕45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光伏扶贫电站设施下土地利用实施方案》 《亳州市谯城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和 《亳州市谯城区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区扶贫 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谯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亳州市谯城区光伏扶贫电站设施下土地利用
实施方案
为了综合利用光伏扶贫电站设施下土地,提高光伏扶贫收益,促进贫困户增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方案
1.五马集中式11.37MW光伏扶贫电站下约330亩土地相对 集中,光伏支架较高,该电站设计为农光互补型,土地使用权 由亳州市谯城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33000 元作为标底,合同期限5年(到期可续约),不影响发电的前提下价高者中标。
2.518 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下约2331亩土地,每座占地约 4.5 亩,分散在259个行政村内。土地使用权交给所在乡镇安 排利用,由所在行政村和种植户签订协议,每亩租金不低于50元,所得收益作为村集体收入,村集体原则上不参与经营。
二、 实施原则
1.光伏优先。 必须切实保护光伏发电设备,在耕作过程中确保安全,防火防盗,因耕作种植产生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和种植户自行负责。严禁人为损坏,严禁种植高秆作物影响发电,禁止养殖。
2.综合利用。 切实做到光伏发电、作物种植两不误,两促进,实现立体发展,综合收益。
三、 推荐种植模式
1.光伏下种植药材模式。 选择耐阴、矮杆的中药材品种, 如白芍、牡丹、桔梗、大青根、蒲公英、半夏、柴胡、黄连、天南星、元胡等,尽量以白芍、牡丹等多年生中药材为主。
2.光伏下种植蔬菜模式。 推荐种植黄花菜和秋葵。黄花菜 对光照要求不高, 一年种植多年采收,投资小见效快,管理简单。
3.光伏下种植食用菌模式。 种植平菇、双孢菇、猴头菇、
灵芝等食用、药用菌类,不需要光照。
4.光伏下种植软化栽培蔬菜模式。 推荐选择韭黄、蒜黄等品种,不需要光照。
四、 保障措施
1.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认真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安排种植。
2.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农业部门提供信息咨询和技术指 导;光伏电站运维企业对种植户和种植企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指导和培训。
亳州市谯城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
办法(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机制,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效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受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开办发〔2017〕61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34号)和《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扶办〔2018〕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 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计 划和光伏扶贫补贴目录,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的光伏扶贫电站。已在贫困户较多的非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计划和光伏扶贫项目补贴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亳州市谯城区518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谯城区五马镇11.37兆瓦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
第三条 518 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谯城区五马11.37兆瓦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属区政府所有。
第四条 区政府指定亳州金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金地建投公司)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市供 电公司根据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 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月结转到金地建投公司专户,光伏发电财 政补贴于次年一季度前结转到金地建投公司专户后,由金地建投公司转到区财政部门后再进行收益分配。
第五条 518座村级光伏电站和谯城区五马镇11.37兆瓦 村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由金地建投公司扣除管理运 维等费用后,按要求上交区财政部门,由区扶贫部门提出资金 使用计划提交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区财政部门按照资金 使用计划,将收益拨付到乡镇,由乡镇落实到村、打卡到贫困 户。光伏收益不少于15%用于贫困户,不少于20%用于村集体, 结余收益资金由区政府统筹安排。到村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收 入主要用于土地租金、公益岗位、公益事业等支出费用。光伏收益采取虚拟到户、动态调整的方法,确保相关贫困户获得光伏扶贫收益。
第六条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 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
第七条 加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区 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每年要组织光伏扶贫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审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问责,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
第八条 有关村委会每年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 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并报区扶贫 办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 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前公告当年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第九条 区扶贫办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纳入全国扶贫 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进行动态监测管理。供电公司应 按年度录入光伏扶贫电站发电量、发电收入以及补贴资金发放 等信息,相关贫困村按年度录入光伏发电收益分配信息。运维 企业应积极建立光伏扶贫电站智能管理系统,切实提高运维效率。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亳州市谯城区光伏扶贫电站
运营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光伏扶贫电站维护管理,保障光伏电 站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光伏扶贫效益,根据《安徽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光伏扶贫电站的运营维护。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明确单位、乡镇(街道)和运维企业的职责。
第四条 区扶贫办:负责全区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的综 合协调,牵头组织项目实施、运行维护、督促考核、督查通报、整改报告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落实光伏发电指标,光伏扶贫电站备案,牵头组织光伏电站补助资金申报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筹集,收益资金管理,拨付等工作。
亳州金地建投公司:负责建设资金筹集,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和对运维公司日常管理,监管运维公司智能化运维管理系统运行、光伏电站的视频监控安装、电费结算,并负责国家光伏项目补贴资金结转等工作。
亳州供电公司:负责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 伏发电上网需求,负责电网设施运营维护、农电工的业务培训, 按期反馈发电量、及时结算上网电费、核实电站有关信息等工作。
运维企业:运维企业 — 青岛昌盛公司和信义光伏产业 (安徽)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所承建的光伏电站建成并网至承诺 维护期内的电站消缺、故障排除、设备更换维修等工作,承担与亳州金地建投公司签订的光伏扶贫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负责光伏扶贫电站智能化 运维管理系统(监控APP系统)建设接入、更新、管理和使用, 配齐运维人员、光伏电站维修配件设备,制定本单位内部人员 管理办法,负责站内杂草的清理、光伏板的清洗、电站标识牌 制订等。运维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管理为原则,健全和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谯城公安分局:负责查处偷盗、破坏光伏扶贫电站设施设备等案件。
药都农商行:负责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收益资金打卡到
村到户工作。
第五条 亳州金地建投公司、亳州供电公司、电站运维企 业负责对扶贫电站管护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光伏电站运行维护进行指导。
第六条 乡镇(街道)及行政村:负责518座村级电站光伏板下土地利用。
第三章 电站运营维护
第七条 由亳州金地建投公司分别与青岛昌盛公司、信义 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承诺期内维护管理协议和必要的补充协议。
亳州供电公司要分别与青岛昌盛公司、信义光伏产业(安 徽)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光伏发电并网安全协议。制定本单位内 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农电工的管理,监督农电工履职到位, 重点巡查电站接入设备是否安全稳定、是否运行正常,定期检查发电计量装置是否正常。
青岛昌盛公司、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要成 立相应的内部运维各项日常工作制度,信义光伏产业(安徽) 控股有限公司要充分发挥运维实时监控APP的作用,安排专人 监测,采用运维监测系统和现场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需要维 修的部件是否维修到位,是否存在电站运行安全隐患,建立光 伏电站运维台帐,巡查发现问题有记录、有部署、有措施、有结果,做到及时处理,整改到位。
第四章 建立机制
第八条 成立谯城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护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扶贫副区长任组长,区扶贫办主任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发改委、谯城公安分局、亳州金地建投公司、亳州供电公司、青岛昌盛公司、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办,区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光伏扶贫电站日常协调工作。
第九条 实行月调度机制,有序推进光伏扶贫电站运维和 管护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一次,集中解决管护工作中出现 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安全、高效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第十条 实行日巡查和周例会制度,运维单位和亳州供电 公司除利用数据系统监测外,每日对电站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巡 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在电站运维集中整治期间, 由区扶贫办牵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协调、督促问题整改,并向市扶贫局按期汇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第五章 奖惩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全区光伏扶 贫电站安全运营和设备维护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运维落实 和问题整改情况,检查结果作为单位年终考评的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建议所属企业对负责运维相关人员给予奖励。对不作为、慢作为,不及时做好安全运营和设备 维护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所属企业对负责运维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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