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 从“退耕还林”到“退林还耕”,意味什么
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国都在实行退耕还林政策,如今我国从退耕还林转变到退林还耕,咋绕来绕去的呢?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要明白退耕还林和退林还耕这两个概念,我们得先分清土地分为哪几个类型。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历史古籍《周礼》中就对这一问题进行阐述,内容中将全国土地分为五类,分别是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和原隰,战国时期成书的《管子.地员》也作出了世界最早系统性的土地类型划分,将全国土地做了系统的分类,一个分为五大类和二十五个低级类型。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我国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而一级就包括12大类,如耕地、园地、林地、商服用地等,那么怎样区分耕地和林地呢?
耕地指的是用来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等,主要种植的就是农作物,也有少部分零星果树、桑树和其他树木,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不超过一米,北方宽度不超过两米固定的沟、渠、路、地坎,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没有被破坏的耕地,还有其他临时改变原本用途的耕地。林地则指的是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有采伐迹地,需要注意的是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森林沼泽、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等不在林地的范围内。我国为什么要实行退耕还林的政策呢?
由于人类大规模开垦并毁坏林地,在陡坡地和沙化地耕种,导致我国很多地区遭受到水土流失和风沙的威胁,还出现了多次洪涝、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给我国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我国的生态环境也遭到极大破坏。由此可见我国采取退耕还林的政策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从2002年1月起全面实施,将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土地沙化的耕地按计划并分步骤地停止耕种,坚持宜草则草、宜灌则灌等原则,因地制宜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退耕还林的重点实施地在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