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起来,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原创 弘法士人 法治志愿者 2023-02-1

     人民监督政府,是毛主席在“窑洞对”中指出的克服历史周期律的方法。而如何加强人民监督政府则成为当今时代的一个大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干部都要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

     俗话说“一人行快,众人行远”。社会上千千万万公民个体对各级政府和干部的监督,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从长久和效率来看,从规范化角度,还是要在公民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督功能,提升人民监督政府的组织化程度和覆盖度,增强监督效果。

    其实早在革命年代红军时期,毛主席就善于利用党外监督,解决党内和军队问题。在1929年的《古田会议决议》中就提出“发动地方党对红军党的批评,及群众政权机关(苏维埃)对红军的批评,以影响红军党及红军官兵。”

    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也提出:“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专章部署“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出“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强调要“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对发展基层社会组织,党中央也曾作出部署,在《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就规定,“推进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超过12个。”如果在一个5000人的社区,有6个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就肯定会发挥“毛细血管”作用,把党委政府的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可现实当中有多少正常运转能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基层组织呢?

     目前,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是最薄弱的环节,也影响了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

     因此,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用,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群众,把广大群众组织成一个又一个各类社会组织,团结在各级党组织周围,参与社会治理,监督各级政府和干部依法行政,是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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