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头乃商汤亳都,帝喾、商汤、盘庚皆都偃师,这里只有商文化!
汝南玖钧沙春建
2023-10-06 20:20河南
最近,从金文甲骨文文字释读,连续写了几篇东西。武王征商唯二月初二甲子朝節,挨了一顿骂!而写石峁遗址为匈奴统万城,则更是骂声一片!听听这些骂声,也好,最起码可以再三检视审视自己,兼听则明!梳理审视这些评论,说实话,并无一句能够动摇我的建论,反而把我们历史考古学界研究的缺陷纤毫毕现的都摆了出来,不惟不识字,而且颟顸自满,都在忙着创建异端邪说另构历史叙事,用本已错误的标尺去卡地层、用强势的胡言乱语去弹压不同论调!仿佛谁不认同他,就是不认同中国似的。也许,我这么说,还会挨骂,但是,如有懂行之人看得我之论证,一反前谬,则中国之考古将会少走很多弯路!至少不会出,或者少出,二里头这种张冠李戴的断代错误!
实际上,我在读完徐中舒甲骨文字典之后,研读了一段时间的山海经,大致看过来,知道其难读难懂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当年抄经之人不识古文字,把一篇讲述中国之天下的地理、历史、人民、方物、道里、关隘的著作,抄成了神鬼志怪。遂思想动手改正其错字、其错序,初期主要是做了北山经和中山经,基本上确定了各经的起始。其中重点修正调整了北三经和中次三经,中国上古史的大框架,就从中明晰起来。为了验证北山经,2020年国庆节曾经去往运城,查看相关地形,特别是夏县地理。2021年国庆节,又在中山经的指导下,考察经文所载的“密都”,其以山河为廓,羊肠曲径,一关扼守。其都城形制恰似北京旧城而微小,占地不过二十亩,旁边有一烽火台瞻望于河上。于是,知经文原来是准确的地理著作。据当地人讲,当年考古队曾在其三里之外发掘,我听而无应,只站在城址西边百米之外的山头北望黄河,并在漫谈之中指疑他处,自始至终不敢踏足城址一步,期其人无知以免遭破坏也!再自仰韶顺山而东,虽不处处下车,即便略略而过,终是大概看得山河走向,最后来到双槐树以及二里头。
去双槐树遗址,因为当年大水,没有开放,所以只好作罢,但是,通过与看门人的交谈,也对其地形地势有了一个直观的了解。
实际上,双槐树遗址是《山海经.中次三经》,明确记录到的帝喾之都。只不过,经文把帝喾之名“俊”抄成了“河”,致使无人知道其所以。其实,今人也不认识“俊”,所有甲骨文金文之中的“俊”,我们今天的人们也是错认作“河”的。这种不认字的因子,自汉晋以来就种下了,都是一个许师傅教的,可算得是源远流长!
经文的原文是这样的:“又东二十里,曰和山。其上无草木而多瑶碧。实惟河之九都。是山也,五曲,九水出焉,合而北流注于河,其中多苍玉。吉神泰逢司之,其状如人而虎尾,是好居于萯山之阳,出入有光。”
我正其错字,改为:“又东二十里,曰柏山。其上无草木而多瑶碧。实惟俊之九都。是山也,五曲,九水出焉,合而北流注于河,其中多苍玉。吉神泰逢司之,其状如人而虎尾,是好居于芒山之阳,出入有光。”
实际上,中次三经就是记录的“芒山”山系,经文错抄为“萯山”,“芒山”也作“邙山”。这是山海经中最可确考的一经,因为青要山至今仍明确所在也!而经文所载的所谓的“和山”,即今之“柏木山”,其山自西而东确有S型五道弯。因此,我个人本着此条山海经的记录,自将所谓的“河洛古国”认着帝喾之“九都”的!当然,这里不应是帝喾一个人的都城,帝喾定都应是其年代的下限。该遗址的上限,因“柏山”之名,当是“柏皇氏”之旧都。以此,可知帝喾师师“柏招”,殆非无稽。
而所谓的“九水”,可据乾隆偃师县志所示“八水”并结合水经注增入“浊水”,而为“伊水、洛水、阳渠水(谷水)、合水、刘水、休水、滑水、鄩水、浊水”之总称。浊水,亦称黄浊水,即黄河也。“九都”处“九水”之汇,故都以“九”名。今双槐树遗址,恰处其域,属于文史与考古实物一致,则其为帝喾都城所在,确定无疑!
《乾隆偃师县志》卷一《图绘》偃师县城西十四里之尸乡有“汤亳都城”,也即晋魏北魏隋唐偃师故城。1983年,此处发现偃师商城,属于二里岗文化,今一致认为其为“西亳”。
说到二里岗文化,就不能不说“郑州商城”,如今“郑州商城”也被说成是商汤开国之都、“亳都”,是中华早期文明探源的重要载体和支撑!
由于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文化上的一致性,给我们的考古人在夏商划分和二里头文化研究以及二里头都邑性质的定性等方面,下了一剂“致死”迷药!——他们不知道,郑州商城是商人的祖陵所在之“京”!而“偃师商城”,只是盘庚所迁的“殷”!
如何确定“偃师商城”只是盘庚之“殷”,最根本的依据还是山海经之帝喾九都和双槐树遗址的存在。实际上,当今的人们并不知道,“殷”的确切含义。看下图字典中的解释,就可知道,哪儿和哪儿都不搭!
那么,“殷”究竟何义呢?盘庚为什么要更名呢?其实,我们粗粗想一下,就可知道:商,契所封也;殷,契所生也。
盖商始祖殷契所生,乃剖腹产也!
《太平御览》卷371引《帝王世纪》:“简翟浴玄丘之水,燕遗卵吞之,剖背生契。”
《淮南子·脩务》“禹生于石,契生于卵”高诱注:“禹母脩己,感石而生禹,坼胸而生。契母,有娀氏之女简翟也,吞燕卵而生契,偪背而出。”
上博简《子羔》亦云“契之母,有娀氏之女也,游于央台之上,有燕衔卵而措诸其前,取而吞之, (娠)三 (年)而画(?)于雁(膺),生乃呼曰:“钦!”是契也。”
是故,“殷”之甲骨文、金文分作如下。
皆会意“剖腹有身孕之人”也!此乃“殷”之本义!故盘庚更改国号,当是于“殷”地,而“殷”必当依近契父帝喾之都邑。今据山海经释出双槐树为帝喾之都,则“偃师商城”为盘庚所迁之“殷”,也属合理之解释!
然而,这个合理性的建立还有两个关键因素,一个是仲丁迁敖。嘉靖荥阳县志载,“敖山,在县东北伍拾里,诗云‘搏兽于敖’是也。商仲丁迁都于此,吕东莱曰,敖山之下平旷可以屯兵,翳荟可以设伏。以上见一统志。”故于都城之南建陵,为城曰“京”。京,乃指建有享堂之城邑。以故,“京”字上再加“亯”就成了甲骨文金文“重复”之“复”。“重复”之“复”字不但今人不识,传抄山海经之古人也不识,故将淮河之源“复山”误抄为“景山”!为何言其字为“复”呢?盖京之本义已为有享堂之城,你再建亯堂于上,乃重复为之矣!我先知“复”,然后,举一反三,数年才知“京”之确切会意。
关于京城之城址,当有所考。嘉靖荥阳县志载,“京水在县东五十里,源出嵩渚山,东北入郑水。”余考之地图,即京水即今之金水河。盖“金”“京”之口音错讹也!余以“金水”断“京城”,其实秉承的思维,一如以“秃尾河”断石峁为“匈奴统万城”,即语言之中也有遗迹在也。我们不谙其中道理,忌讳把已知遗址与文献对号入座,其实是能力不足以穿透而不是不应该这样做。“金水河”就在那里,我们就是不知道其为“京水”,更不能以“京水”定“郑州商城”为“京城”,史志能力不足之短板纤毫毕现!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乾隆荥阳县志》,是将新郑“郑韩故城”当做“京城”标注。实际上新郑是建在了商代的阴司之上,查阴司涧可知也。其地之所以为阴司,实乃京城祖陵之故也。商之先王统管三界,在天为天帝如帝喾子俊、王母巧珻;在地管人间,有历代各王;死后还要主管冥府,故于中州立京城祖陵,并设立阴司。
郑州之“京”,至春秋时,为郑庄公之弟共叔段之封邑。郑州商城之地,确处历史上的“京索”区域,其得名当始于商王仲丁。由于这个承接关系,故仲丁数世之后的盘庚迁“殷”,其文化隶属具有同一性。
决定盘庚迁殷之合理性的关键因素,还有二里头遗址,这里才是历史上真正的商汤所都“西亳”!
记录商汤亳都的史料有很多,我们运用统计学原理,不难发现偃师的西亳说,占有多数地位。当然,多数不等于就是,人多豆子多,未必选出的就是圣王!考古和史料辨析也如是,重要的不是“辩”,而应是“辨”!狡言善辩,无助于考古建构,做得越多将去真谛越远,原因就在于,历史是事实的发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脱离史志想当然的另构叙事是不容于天地的!而我们目下有关于二里头的主体叙事,恰恰是在违背历史记载而强行另构!这实际上搞乱了断代工程,且引起一系列的后续错误!这种关键节点的错误,扭曲了夏商,该是商的断代为夏,而把已经发现的夏又扔在一边,从根本上讲,就是不知道“夏”为何物!严格上讲,其实也不知道“商”之天下有多大、商之历时有多久!只会小处着手,而不能大处作眼!
我作为业余,无缘小处,故多是俯视大处抓住主要,直切其中心,定底其性质是我的强项。具体做法,也无非是“立足考古现实、辑读史书方志”,不“辩”而“辨”!我有关于二里头为商汤亳都的认识,就是照书直读出来的。
目前所知,最早的且较为全面的记述偃师为亳都的,是南北朝时期的徐广,其《史记集解》注“汤始居亳,从先王居”,引汉代孔安国曰:“契父帝喾都亳,汤自商丘迁焉,故曰‘从先王居’。”
唐代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其注“汤始居亳”引《括地志》云:“宋州穀熟县西南三十五里南亳故城,即南亳,汤都也。宋州北五十里大蒙城为景亳,汤所盟地,因景山为名。河南偃师为西亳,帝喾及汤所都,盘庚亦徙都之。”其注“从先王居”,按曰:“亳,偃师城也。商丘,宋州也。汤即位,都南亳,後徙西亳也。括地志云:‘亳邑故城在洛州偃师县西十四里,本帝喾之墟,商汤之都也。’”
唐代杜佑《通典》也载:“偃师,帝喾所都,亦古亳邑也。商有三亳,成汤居西亳,此即一也。至盘庚,又自河北徙理於此亳,商家从此而改国号曰殷。有首阳山,有尸乡。周武王伐纣,回师息戎,遂名偃师焉。汉为县。”
很显然,括地志所载、张守节所注、杜佑所记、乾隆偃师县志图绘所标的偃师县西之古城址,就是当今考古所发现的“偃师商城”。只不过,它不是商汤所都,而系盘庚所迁之殷都罢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史记正义》在这里的注解都是可靠的。因为,其三句话之中,我们已经有两句,得到了实地的考古验证。从概率上讲,其第三句也应该是对的。
偃师要为商汤之“西亳”,必须系统审视二里头遗址之地理年代!人为的强化“二里头”和“二里岗”文化的区别,有百害而无一利,难免给人削足适履之感观。因为你不知道二里头亳都之后迁往河北哪里,也不知道又自河北哪里迁来偃师商城之殷。这中间是缺环的,但我们不能因为其缺,就夸大其不同,以此划出夏商是可笑的!想一想,我们当代的跨越,简直是从中古时代一下子现代化,兴盛的王朝也可能存在跨越,难道我们实现跨越之前的1979年要划归民国吗?
二里头遗址若为“夏都”,按照其一至四期的分期研究:一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750年至公元前1680年,二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680年至公元前1610年,三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610年至公元前1560年,四期的年代为公元前1560年至公元前1520年。而偃师商城的始建年代是公元前1600年。两城之间存在五六十年的时间重叠,试问,这个“都”是建在敌国里去了吗?可不要忘了夏商之间是“革命”,是你死我活!安阳那些祭祀的人头,你们认为的“羌”,其实多一半都是你们不认识的“夏”呀!睁开眼睛看看,闭上眼睛想想,敌在十里之外,请问偃师商城的这个国都的安全性何在?
反过来,这里既然已经为山海经记录所证实为“帝喾之都”,试问,夏人于此立都又有何安全保障?
——这些都是完全相悖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呢?!
那些,急于将二里头标注成“夏都”的人,实际上根本就不认识金文及甲骨文之“夏”字,也根本不知道何处是“夏”!虽然,我前文已将旧年之文《释夏》再刊,但能懂的并不多。那只是金文之中的“夏”!甲骨文之“夏”我已经写完,先前也有所披露,但暂时留观不发。其实,商代甲骨文之中一共有五个“夏”字,既是地望,也是族别,而夏之国都,五夏之中有其三。
甲骨文之中的商代“五夏”分别是:晋南及晋东南,晋南有“沈姒蓐黄”,史书所载的夏都所在;而甲骨文记载,商汤登位于黎,夏社在黎。江夏,后石家河文化即夏文化,今之南阳疑为夏都所在。汉中有一支夏。西羌有一支夏。青州有一支夏,苏埠屯夏都斟尋所在。这五夏所处皆在中原周边,其实并非偶然,实际上是一种“天子守边”行为!商汤王定都二里头,也是秉持这种想法。二里头之为亳都,实则去“夏”不远,既有山河之险可守,又有祖宗人民可托,且将“夏”之两支最大的力量“晋南”和“江夏”的联系从中切断。由是,“夏”就成了各自独立的五个存在,与“商”共存了近六百年,直到商王武乙灭“江夏”,商纣王灭青州之“夏”于芝罘。
将二里头遗址划为夏都、偃师商城划为商汤之都,最为致命之处,还在于以此建构出来的断代年表,成为一大乱源!凡有二里头文化因素的遗址皆同时跨界夏商,致使主人不清,年代混乱。
以湖北武汉之盘龙城为例,盘龙城文化年代上限考古界一致认为相当于中原二里头文化二期,这一点无疑问。而下限止于何时,则颇多看法,分歧较大。有人认为是中原二里岗文化晚期,有人认为是殷墟文化一、二期之际,有人认为是殷墟文化最晚期,有人认为是西周。实际上,都对,也都不准确。纠结的,还是搞不清,郑州商城和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以及殷墟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殷墟一期只能从武丁之父“小乙”算起,从这个时候国都又迁河北,引起帝陵所在的郑州商城“京”陷入衰落,我想,主要原因还是王室北迁,来往于“京”的人少了。这个时间点,其实是和盘龙城相关的。
盘龙城一期,相当于二里头二期,是准确的。如果我们不知道“夏”之所在,则我们无法解释盘龙城的诸多谜题。但是,一旦我们知道历史上的江夏曾经是夏人主要聚居地,那么,我们的看法将立刻明晰起来。
盘龙城控扼着后石家河之东大门
实际上,这里是商汤建都二里头、隔开江夏和晋南联系之后,商王朝在此建立的一处极其重要的军事据点。从此以后,大巴山以东,身处江汉平原的后石家河文化的夏人,将前阻于大江,东制于“随”及“盘龙城”,北受商王京畿弹压,实处四方囚笼之中。
商朝王都迁河北之后,晋南江夏实际上形成南北贯通之势,所以,盘龙城面临江夏都城荆州方向的军事压力,所以,在这时期需要大筑城池,加固宫城。其有宫城,显然就是住过王的。李家嘴3号墓,出土94厘米长的巨大玉戈,定非凡物,非王莫属。甲骨文合集之中多有商王“夏甲”的卜辞,正史之中并不见记载。个人认为,李家嘴3号墓年代若相当于二里头二期、三期,则其主人当是“太甲”;如果是二里岗时期,则为“阳甲”;如果是殷墟时期,则可能是“祖甲”。根据卜辞,夏甲(学界以为羌甲)为甲祭之首。个人认为,盘龙城极可能是起始于太甲。太甲在位时间很短,只有十二年,他极可能是出征前线,卒葬于此。其卜辞名“夏甲”,盖和此地为江夏所在有极大的关系,以葬地区分于其他后世甲名之君主也。
懂得盘龙城的地理所在,则其下限也可从甲骨文之中推知。其实,其毁灭的社会痕迹,至今仍然清晰可见于方言地图之中。根据甲骨文,其时间节点是,商王武乙命令“五族伐夏”。四面被围的“夏人”,在此突破商朝防线,沿江东下,袭居江淮地区,后石家河文化从此陨落消失。因此,其下限为殷墟最晚期的判断是较为准确的,其余的判断都是得其三四,未能尽善而已。
如此,盘龙城的逻辑就是商代起商代落。而其城毁不再恢复,正是说明“夏人”已经离开,重建已无必要。而江上控扼的重点,已经转移至扬子江下游,需要建立吴国以牵制江北之“楚郧”了。
盘龙城不重建,恰恰证明,其城始建不入夏代。如果此城建立的二里头二期是夏代晚期,大家不妨试想一下,进入夏代晚期的夏人,整个国家都已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其于夏人最大的聚居地建城扼守,是要控制谁呢?而且其城不久之后又为商人所用,成了控扼“夏人”的要塞,岂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因此,我认为建立于二里头文化二期的湖北盘龙城,是彻彻底底的商代城市,就像二里头遗址是彻彻底底的商汤亳都一样,跟夏毫无关系!
只有把二里头文化确定为商代起始,我们的断代才不会出现脱节、错节的现象。否则,4300年前的陶寺尧帝时代将和夏朝建立的前2070年之间,存在将近二百年的脱节。真的不知道断代工程将这中间空缺的二百年,留给了谁?
实际上,二里头遗址的一至三期的大致年代加起来,也恰好二百年。这个二百年,其实就是断代工程“武王征商”之外的又一大失误所在。不承认这个失误,胡诌什么“夏社未迁”“夏遗民依然生活在原来的夏都之中”,这种夏商均建都于敌国的考古学历史建构,是极其荒谬的,既不符合史籍记载又违反人情常态,彰显的还是不识字的短板和错误的标尺工具!须知,甲骨文记载,“夏社在黎”,商汤王即位于黎!请问,二里头是黎吗?
当下,重新审视二里头遗址为“商汤西亳”的研究,是修正错误的历史机会!不应强词夺理,枉顾历史事实。只要,这个核心点建构正确了,夏商自然就出来了。否则,左支右绌,量哪里,哪里不对;说什么,什么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