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显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

                   

从2008年我们创办养牛农民合作社,发现单纯的专业种养生产性的农民合作社不太好发展,于是我们在单个农民合作社的基础上,在县级范围内再进行联合成立了安徽省第一家农民合作社联合会。亳州市谯城区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由于我们在创办养牛专业合作社过程中了解到农民不是不愿意合作,很是希望合作,他们希望合作之后能给大家带来经济上的收入和生活上的改善。大多数农民合作社开展合作首先考虑的就是种养业的规模化合作,但是在实践中发现生产性的初期合作往往都是以失败而告终,这样一来农民对农民合作社就失去了信心。其实这些不是主要原因,主要的是农业经济发展中30多年来,一直是“一年挣,两年平,三年没收成”的恶性循环状态,农民对农业对农村太熟悉,太了解,这也是农民对农业生产的无奈。当然了农民合作社也有发展好的,发展好的农民合作社大多数都是以第三方服务为基础开展的农民合作,例如我们当地的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原来是中药材供销协会),养猪专业合作社(原来是养猪协会)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起人是农机维修能手)。这些合作社一般都是在镇级范围内围绕相关产业开展服务发展起来的合作社,而不是直接进入第一产业,搞生产。我们把这些农民合作社联系起来成立的农民合作社联合会,通过大家相互交流,共同学习,提高当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我们当地农民合作社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在咱们行业界说的最多的是农民合作社再联合,即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很多专家和学者都说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是发展趋势,我不认同这种看法,其实我三年前都写过文章,我认为在县级范围内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会,通过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的运作,是促进基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最佳模式。通过我们在当地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的实践证明,合作社联合会的运作要比合作社联合社要容易些,成功率比较高,而联合社很容易失败。原因是基层农民合作社还不规范,经济基础还很薄弱,合作社的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还有待提高,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是一种纯经济行为,这需要经济制度作基础,思想素质和合作理念不统一,开展更大规模的经济联合很容易出现矛盾。在实践中我们也得到了验证。而在县级范围内农民合作社与农民合作社再联合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会是帮助基层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服务行为,容易得到基层农民合作社信任和认可。

  说些多余的话:现在最流行的土地流转,98%的农民合作社成立起来第一个就是大规模的土地流转,高价从农民手中拿地,一方面想以规模化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想得到国家补贴,然而试验证明适得其反,拿钱大量租农民土地的农民合作社往往是租地生产成本太高,国家补贴款落实不了而穷家荡产,事实是政府推动土地流转在城郊范围的得到了发展,那就是房地产开发。当然了十八大三中全会刚结束我想对种植类土地流转型的合作社要进行支持,这是好的信号,但是具体怎么做,我们拭目以待。

  通过我们在当地这几年的合作社联合会实践,我个人认为在县级范围内成立农民合作社联合会,通过农民合作社联合会这个平台,再利用现代化互联网工具,为基层农民合作社服务,为农民服务,是缓解城乡差距,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比较好的方法。我把他称之为:农民合作社+农村信息化+农民合作社联合会的服务模式。具体怎么做,由于时间问题,不能展开介绍,谢谢各位老师。

 

分享 :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