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旭初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 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

  1.1 生态文明的涵义

  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1],是人类与自然实现和谐发展的自然社会复合系统[2]。它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为内容,引导人们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3],协调的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三大效益。

  1.2 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生态文明观念认为科学技术不是控制自然的工具,而是实现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手段[3]。人类在利用与改造自然时,必须保持生态系统整体上的动态平衡,不可破坏自然界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与信息传递,强调发展的强度必须以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产业布局必须以区域生态功能为依据,向自然界排放污染物必须以环境自净力为限度[3]。要通过可持续的经济、社会、环境、政策手段,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设生态文明,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生态产业,开发清洁的、可再生的资源,形成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与消费方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设生态文明,就是坚持把生态教育作为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把生态意识上升为全民意识,培养节能环保的生态行为,动员全民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建成充满活力的和谐民主的生态型社会。

  1.3 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程度与成效决定着区域甚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进程,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农民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没有农村的生态文明就奢谈整个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有农村的生态文明。

  首先,农业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农业的发展能否兼顾经济、社会与环境三大支柱性因素,走生态文明的道路决定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进程; 农产品大量的被作为食品加工业及其他产业的基础原材料,所以农业能否被“生态化”决定着其他几乎各个行业的清洁、安全生产与产品质量标准; 在基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农村环境基础之上的生态型的产业化经营可以大大的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良性发展。

  其次,农村地区的生态保护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要点。相对于已经被“固化”的城市,农村的自然环境与风光还相对保持在未被大面积、高程度污染的良好状态。此时提倡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理念和原则为指导,在发展农村经济,建设小康社会的当下保护环境具有一定的时效性,不至于走城市的急于求成、先污后治的模式。

  2 农民专业合作社

  2. 1 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念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概念上定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4]; 从服务对象上定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5]。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对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它以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为基本原则,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为运行机制,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生态农业文明,构建现代农业的最佳载体[6]。

  2.2 农村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农村地区发展专业合作社具有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民可以分享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做独门独户做不了的事情。可以联合起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扩大生产规模; 可以联合起来从事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销售上促成“农超对接”,提高农民收入; 可以联合起来从事农用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业机械的租赁。因此,农民专业化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可以促进第一产业的发展,还能带动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全面繁荣农村经济[7]。

  3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作为农民自己的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三大难题; 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 能够全面提升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发展农民专业化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要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到经济、社会、环境各因素的协调发展,提高农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很重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初衷之一就是引入生态保护理念,依靠各村镇资源优势,在其资源承载力的基础上,采用环境友好型技术与途径进行清洁生产。合作社经常举办相关培训,在生产性消费上,引导农民购买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农药、化肥、种子以及农用生产工具,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二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合作社要发展壮大,就必须拓宽其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效益。专业合作社的市场定位是走中高端市场渠道,通过“农超对接”或出口到国外等途径形成规模化经营。要拿到大型超市的准入资格就要求合作社对其农产品或者衍生产品进行严格的健康标准认证。包括无公害[8]、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9],而这三类基本的农产品认证都包含产地、产品与生产过程认证[10]。这样以来合作社就不得不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即首先保证其原地生态环境各项指标符合标准,其次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操作,最后得到的产品也要达到相关营养指标方可进入超市。经过产前、产中及产后整个流程,合作社社员或参与的农民不自然的就掌握了环保知识与技术。同时得到的原生态产品也必将得到市场的认可,占有一定市场份额。

  三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同时在相关部门政策的鼓励与驱动下,原本到沿海发达城市务工的年轻人逐渐被吸引回乡创建自己的专业合作社。这部分人一般都受过基础教育,有高中或职高文化,对资源环境有一定认识,在农产品的投入上明显比父辈们更注重环境方面的因素。其次,这些新型农民产业化的营销意识很强,能运用现代化通信手段,及时获取市场上对各类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并做出即时反应和判断,避免了传统农民对市场动向的盲目或者靠经验判断的弊端。

  四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生产。当前农村地区倡导的生态农业是适应于生态文明时代的现代农业生产形态,但存在很多不足。第一,农民无力把握变换的市场供求关系并做出及时、正确判断; 第二,品种选择上的单一趋向使其缺乏市场应变力与控制力; 第三,生态农产品的推广与营销不畅损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第三,单体农户经营的土地规模很小,阻碍了生态农业产业化进程; 第四,个体农户组织松散,无以有效调动各生产要素形成可持续经营的协调系统; 专业合作社有助于解决困扰我国生态农业的市场化运营问题,有利于在政策上建立生态农业管理和推广体系,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化,使自然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利于保持农业生态系统平衡。即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约束下,通过种养加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形式,促使生态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形成一个较完整的产业群体。

  五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专业合作社为提高其农产品的销量与效益,实现“农超对接”,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建立无公害基地,促进大批量的生产绿色产品,并对其所生产的商品进行包括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的健康食品认证。产地与产品认证确保了全社会的饮食安全并优化了农村人居环境。

  六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助于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难题,维护农村繁荣稳定。相对于单体农户,联合的专业化合作社能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实现规模经营,并将市场从生产扩展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如农业新能源产业,再生肥料和商品有机肥产业,食用菌产业,生态工程( 技术) 服务产业,农副产业深加工产业等,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将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的转变为农业人力资源,培养有市场观,有营销意识的新型农民。

  综上,继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后的生态文明是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道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丰富,其中以农村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尤为重要。农民专业合租社是建设农村地区生态文明过程中一个具有强大潜力的理想途径。发展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增强农民的生态环保能力建设; 为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有利于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化生产; 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 有利于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难题,维护农村繁荣稳定,使农村地区加快步入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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