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近代最早的农民合作社~祁县谷恋村小桥社


祁县谷恋村小桥社。早在清嘉庆二十三年,即公元1818年,谷恋村就创建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小桥社。小桥社的宗旨十分明确,专为修理谷恋村域之道路、桥梁。该社由村人组织经理,纯属村民自治组织。合作社的资金,由村民资源捐施。原始资金为250千文。到道光二十一年(1841),即小桥社成立后的二十三年时,合作社的资金积累到120两白银和320千文铜钱。并将此款出放生息,实际是一种民间信贷。将大数借贷给祁县城内的商业字号,小数借贷给本村人。到光绪十四年(1888),即小桥社经历了70个年头后,社内积累竟高达2000多两标银。虽然本村人的放贷减少了20千文,然而放贷给祁县城内商家字号的资金却达到2000两标银。小桥社经过70年的经营,不仅保证了谷恋村境内道路、桥梁的畅通,还使社资积累达到2000多两白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贡献,即在光绪三年的特大旱灾之年(即“丁戊奇荒”),小桥社竟无息借给村中300两白银用于赈灾、生产自救。直到九年后,村中经济、社会好转时才收回本金。谷恋村小桥社是世界上最早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比国际公认的1844年诞生于英国罗虚代尔镇的第一个成功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早了26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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